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1887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海豚520 手机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45 鲜花 x229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讨论] 请问遇到这种人时,该如何回应 ??
在我家楼上洗窗户,水一定是会往下流

但厨房后面的邻居却跑来骂 ,说我不能这样

说我把脏水流到他们家,但他们家就可以将脏往我家 ..

访客只能看到部份内容,免费 加入会员 或由脸书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内容



[ 此文章被海豚520在2010-07-01 22:00重新编辑 ]


大家好我叫海豚
希望在这可认识很多朋友唷

原来人生也很简单,只要能懂得「珍惜、知足、感恩」你就拥有了生命的光彩。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远传电信 | Posted:2010-07-01 20:36 |
lai0913 会员卡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268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帮他们照顾他们的菜,
多洒一点农药,预防菜被虫子吃掉

但......
为善不欲人知,所以要偷偷做,表情


清如水 廉如镜
献花 x1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凯擘 | Posted:2010-07-01 21:17 |
海豚520 手机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45 鲜花 x229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1楼大大

他们家到时会杀了我们全家

即使没做都会变成我家了 表情


大家好我叫海豚
希望在这可认识很多朋友唷

原来人生也很简单,只要能懂得「珍惜、知足、感恩」你就拥有了生命的光彩。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远传电信 | Posted:2010-07-01 22:01 |
shl651029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76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请他付地租在去种菜
不然限期恢复原状
逾期限 就依民法处断
洗窗户若依正常方式 未侵害他人权利
就不理她
如果要敦亲睦邻 请忘记上述 并多忍耐


献花 x0 回到顶端 [3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07-01 23:09 |
海豚520 手机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45 鲜花 x229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3i 楼大大
我们就是敦亲睦邻才没有说什么

虽因洗窗被骂 我们也是笑笑
若要他们付 费种菜,他_们会回你,此地也是由我们的地建造的

老地主可是他们家......<<没记错是他们家族里的人,好像不是他们的名字>


大家好我叫海豚
希望在这可认识很多朋友唷

原来人生也很简单,只要能懂得「珍惜、知足、感恩」你就拥有了生命的光彩。

献花 x0 回到顶端 [4 楼] From:台湾远传电信 | Posted:2010-07-02 02:47 |
shl651029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76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板大 如您所说
您想敦亲睦邻 但对方不见得可以体谅此种心意
恩 该怎么说 这三声无奈
我想 我的智慧不能帮您解决
依我粗浅的想法
您到此版来 应该不是要讨论前地主 跟现任地主是谁吧
法律只在乎现在是谁所有 合不合法以及权利者有无睡着 如此
如果您要电视剧般和解情景 我想就请其他大德来提供经验
走上法律一途 情感必然无存
慎思
若要邻居感情和睦又要自身权利不失
甚难


献花 x0 回到顶端 [5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07-05 02:36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78062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