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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MB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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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問題
設若甲砍殺乙,見乙倒臥血泊中生命垂危,甲突生悔意,隨即奔至附近之公用電話呼叫119救護車,當甲再回現場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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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06-04 09:23 |
sikad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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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成立殺人未遂準中止犯

一、甲砍殺乙可能成立刑法第271條第2項殺人未遂罪:
(一)T:主觀上甲基於殺乙之故意,客觀上已著手殺乙之行為而不遂,該當
      本罪要件。
(二)R:甲無任何阻卻違法事由。
(三)S:甲具罪責。
(四)O:按刑法第27條第1項後段,結果之不發生,...,亦同。從而,甲符合準中
      止犯要件。
二、結論:甲成立殺人未遂罪之準中止犯


中止犯與準中止犯之差別,在於中止行為(甲救人)與結果之不發生(乙未死)
,無因果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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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富:100 (by tenpage) | 理由: TKS


獻花 x2 回到頂端 [1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06-04 09: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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