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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phne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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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意思表示
在下擬答如下,請幫忙確認,若有誤或不適宜,也請告知
問號的部份,也請高手幫忙回答,謝謝!

一、甲、乙兄弟二人為分父之遺產而不和。其母見之甚悲,含淚勸告甲將其分得的名畫贈與乙。
甲為安慰其母,當場對乙表示贈與該畫,乙允受之,但明知其兄內心無贈畫之意。
1.乙得否向甲請求交付其畫。
ANS: 按民法第86條,因乙明知甲無贈畫之意,所以甲的意思表示無效,乙不可以請求甲交付其畫
2.設甲當場即交付其畫時,乙是否取得所有權。
ANS: 依據民法第761條,若甲當場交付其畫予乙,則生效力
3.設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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獻花 x1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台灣凱擘 | Posted:2010-05-03 15:11 |
sikad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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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乙得否向甲請求交付其畫。
Ans:§86但書,相對人乙明知者,甲之意思表示無效,
所以甲之贈與契約與物權行為均無效,乙不得對甲請
求交付其畫。

2.設甲當場即交付其畫時,乙是否取得所有權。
Ans:理由同上,物權行為(即交付)無效,甲仍為該畫
所有人,乙當然不取得該畫所有權。

3.設乙於受領甲交付之畫後,即以每月租金二千,出租於經營畫廊善意之丙,
甲得對丙主張何種權利。
Ans:類推適用民法第87條,不得以其無效對抗善意第三人,所以甲不可以向丙主張任何權利
(跟妳見解相同) 不過甲得對乙主張不當得利

4.設乙於受領甲給付之畫後,恐甲於母歿後索回該畫,即以二十萬元,讓售於善意之丁,
並已交付時,甲得向乙主張何種權利。
Ans:乙係無權處分(甲仍為所有人,如前所述),惟丁係善意,受民法第801條及第948條
之保護,取得該畫之所有權。甲不得對丁主張§767,僅得對乙主張不當得利,請求返還
乙所受利益二十萬元。


1.甲得如何主張?(表示行為錯誤)
Ans:跟妳所見相同,不過注意妳回答的是乙之主張,甲主張為返還筆電之所有(§767 or 179)

2.若乙已將該筆電讓售於丙時,又如何?
Ans:甲如果按§88撤銷(共同瑕疵理論),甲乙二人買賣契約跟物權行為皆為無效,甲仍為該筆電
之所有人,乙讓售將筆電移轉交付給丙係無權處分。這時候就跟第一大題處理模式一樣,端看
丙係善意或惡意。如係善意,受801,948保護,取得該筆電所有,甲不得對丙主張767,只能對
乙主張179。反之,如係惡意,甲直接對丙主張767


1.甲得如何主張
Ans:同妳見解,按88撤銷之,甲得主張返回女兒紅之所有權(767),妳回答損害賠償部份
跟第二大題一樣,是乙之主張,非甲之主張。

2.乙已將四十年女兒紅讓售丙時,又如何?
Ans: 跟第二大題一樣,乙乃無權處分,視丙係惡意或善意而論。
(1)丙善意,§801,948取得女兒紅所有權,甲不得對丙主張767,僅對乙主張179
(2)丙惡意,甲直接對丙主張767即可

以上有錯請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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獻花 x2 回到頂端 [1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05-05 23: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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