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之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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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方案不知 但有點可以討論的 顧主和聘用人的勞動關係,應是依補助年限?或不依補助年限?(即政府停補,就得離職) 實質的顧主是政府,但提供的勞務是給企業使用? 有關的勞健保,以顧主為主,是否連勞健保負擔也是政府負擔? 整個規劃目的在於 增加勞動需求(由政府以往的擴大就業,形成無事可做,到找企業來加入,可以有工作可做,但可能反而造成實際求職的人被排擠,企業用人也是要符合人事政策.不是說政府補助,就有工作可以生出來.) 所以其目的僅在於降低失業率.不是在補助企業,給付的目的是給工作的人有收入,另外的有工作可以做. 其效果如何?有待觀察.名額過少(和失業人口相比)短期效果. 有無貼標簽效果?由學校推介到企業? 另外若加上,非典型的工作,正職真的變少了.(政府的外包人力和前開政策比較,可以發現,兩種手法的效果,可以對就業是負或正,但一定不會正太多)(右手省,左手花) 以上,算胡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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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開 問說 君子之學必好問.好學而不勤問,非真能好學者也.交相問難,審問而明辨之.好問則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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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02-26 22: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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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方案不知 行政院全球資訊網但有點可以討論的 顧主和聘用人的勞動關係,應是依補助年限?或不依補助年限?(即政府停補,就得離職) 實質的顧主是政府,但提供的勞務是給企業使用? 有關的勞健保,以顧主為主,是否連勞健保負擔也是政府負擔? 雇主與受僱人(勞動關係) 從當事人間從屬關係來看 雇主仍是企業 而與政府無關(除非屬公部門) 整個規劃目的在於 增加勞動需求(由政府以往的擴大就業,形成無事可做,到找企業來加入,可以有工作可做,但可能反而造成實際求職的人被排擠,企業用人也是要符合人事政策.不是說政府補助,就有工作可以生出來.) 所以其目的僅在於降低失業率.不是在補助企業,給付的目的是給工作的人有收入,另外的有工作可以做. 其效果如何?有待觀察.名額過少(和失業人口相比)短期效果. 有無貼標簽效果?由學校推介到企業? 另外若加上,非典型的工作,正職真的變少了.(政府的外包人力和前開政策比較,可以發現,兩種手法的效果,可以對就業是負或正,但一定不會正太多)(右手省,左手花) 以上,算胡說! 透過補助降低企業成本支出-->人力成本 (拯救企業來保全工作機會) [降低失業率] 企業實習某程度可歸為職業訓練一環 藉由實習獲得知識技能且增加其競爭力-->吸引企業接續聘僱 [增加就業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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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如同行旅 必須為明日作準備 它必須具備成長的原則 (Justice Cardozo) 高普考倒數計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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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樓]
From:台灣新世紀資通 | Posted:2010-02-27 0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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