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2414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z54882000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27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法緒]法學題目的疑惑
1.若以法律適用之事務為區別,下列何者是為特別法?
A.陸海空軍刑法 B.民法 C.刑法 D.公司法
答案是D 可是A好像也是正確的阿?
2.下列何者非法律適用中,有關[時]之效 ..

訪客只能看到部份內容,免費 加入會員 或由臉書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內容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臺灣中華HiNet | Posted:2009-09-20 00:20 |
Dragon-Q 會員卡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1156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1.若以法律適用之事務為區別,下列何者是為特別法?
A.陸海空軍刑法 B.民法 C.刑法 D.公司法

特別法與普通法效力在:人.事.時.地之適用
以上別法有:
A.陸海空軍刑法(刑法)-->對人
D.公司法(民法)-->對事
所以題目(事務)答案是-->D.公司法

下面兩題.我的看法跟大大一樣
2.A.人民之既得權應受法律保障=既得權
->人們對法律有信賴原則的出現.所以中標法13條為啥是公布後至3日使生效力
3.C.法律保留原=租稅法定主義

補充:釋字443
諸如剝奪人民生命或限制人民身體自由者,必須遵守罪刑法定主義以制定法律
之方式為之;涉及人民其他自由權利之限制者,亦應由法律加以規定,如以法律
授權主管機關發布命令為補充規定時,其授權應符合具體明確之原則;若僅屬與
執行法律之細節性、技術性次要事項,則由主管機關發布命令為必要之規範,
雖因而對人民產生不便或輕微影響,尚非憲法所不許。又關於給付行政措施,其
受法律規範之密度,自較限制人民權益者寬鬆,倘涉及公共利益之重大事項者,
應有法律或法律授權之命令為依據之必要,乃屬當然。
 --------->以上僅為個人之見解表情


[ 此文章被q8791042在2009-09-20 02:00重新編輯 ]

此文章被評分,最近評分記錄
財富:150 (by tenpage) | 理由: 謝謝答覆與討論


最難的題目不是存在於難與不難之間.而是被忽略的東西!!!
獻花 x1 回到頂端 [1 樓] From:臺灣中華寬頻網 | Posted:2009-09-20 01:27 |
z54882000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27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原來如此~謝謝您的回答~!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臺灣中華HiNet | Posted:2009-09-20 10:38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59019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