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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co2
數位造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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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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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文 x0
[法緒]請問法緒一題....
題目:假設甲.乙.丙毆打丁..丁因而付出醫藥費30萬元.....則丁對甲.乙.丙均可要求30萬債務.....此為連帶債務
我想問的是.....假設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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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富:50 (by tenpage) | 理由: 謝謝協助分科


獻花 x2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臺灣中華 | Posted:2009-09-18 23:53 |
foolopt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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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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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個人淺見並非正解,僅供參考用

你的想法是正確的..

先依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第一項:「數人共同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

然後再探討民法第二百七十三條..

應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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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富:100 (by tenpage) | 理由: 謝謝討論


不要讓別人的猜疑,阻礙了你追求夢想的決心
獻花 x1 回到頂端 [1 樓] From:歐洲 | Posted:2009-09-19 00:21 |
starsclou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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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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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嗣後丁免除其對甲之債務,否則甲仍依民法271條第二項負連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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獻花 x1 回到頂端 [2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9-09-19 20:10 |
luciferydog 會員卡
數位造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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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有名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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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文 x2 鮮花 x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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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丁原來就可以向甲乙丙三人任一人同時或先後請求全部或一部之給付
那麼當甲已經還了10萬
丁仍還可以再向甲要剩下的20萬

丁也可以直接向甲要30萬
而不會因為甲還了10萬就導致丁不能再向甲請求該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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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富:100 (by tenpage) | 理由: 謝謝大大熱心指點..


這個世界有音樂真是美妙

美妙極了~~~~~~~~~~~~~~~"
獻花 x1 回到頂端 [3 樓] From:歐洲 | Posted:2009-09-20 13: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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