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8219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LP105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鮮花 x10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求助] 未滿十八騎車肇事,其父母有無連帶刑事責任?
未滿十八歲,又無駕駛執照, ..

訪客只能看到部份內容,免費 加入會員 或由臉書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內容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臺灣 | Posted:2009-09-06 23:41 |
Dragon-Q 會員卡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1156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刑法沒有連帶責任 表情
保證人地位是有-->保護者保證.但是是對兒子
小孩將風險提升至實害.父母對發生實害的部分可能沒有保證人地位 表情


最難的題目不是存在於難與不難之間.而是被忽略的東西!!!
獻花 x1 回到頂端 [1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9-09-07 00:26 |
12191219 會員卡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社區建設獎 優秀管理員勳章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4 鮮花 x528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實務判例父母無連帶刑事責任,但是民事有連帶責任

此文章被評分,最近評分記錄
財富:50 (by q8791042) | 理由: 感謝回覆


獻花 x1 回到頂端 [2 樓] From:臺灣固網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09-09-13 21:27 |
selena5676 手機 會員卡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6 鮮花 x30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個人淺見:
父母毋庸連帶負刑事責任,不符合保證人地位。
若被害人附帶主張侵權行為之損害賠償時,父母則有連帶責任。

此文章被評分,最近評分記錄
財富:50 (by q8791042) | 理由: 感謝回覆


獻花 x1 回到頂端 [3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9-09-14 00:37 |
angushuang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43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父母是有可能成立不作為的XXX罪
因為父母如果知道小孩沒有駕照還把車子給小孩騎不阻止
那就有可能會成立不作為犯(須檢驗是否具有保證人地位,亦即防止義務之行為)
個人覺得有符合危險源監督這個要件(如果小孩還未滿18沒有駕照,就讓他騎車出去,車子就有可能成為危險源!!但是現實生活中,很多沒有駕照的未成年,騎車技術都比有牌的還厲害勒!所以這種認定就看個人心證囉)

所以具有保證人地位
但是通常肇事造成的傷害罪屬告訴乃論
被害人通常不是那麼懂法律吧
誰會曉得要去告對方父母阿
通常都直接告加害人吧
(個人淺見,不對請指正)
表情

此文章被評分,最近評分記錄
財富:100 (by q8791042) | 理由: 謝謝補充


相信自己
無限可能
獻花 x1 回到頂端 [4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9-09-26 01:43 |
春之柏 會員卡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3 鮮花 x573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這和小孩玩火,父母有兩個保證人義務,發生競合.但可能在保證人地位(防止行為的可能性)阻卻構成要件成立.
故先不必去討論,是否父母同意小孩玩火(同意其無照騎車).或過失讓其玩火(無照騎車).

0行為不行為,何者為非價?
1,結果出現
2,期待其防果行為
3,因果關係和客觀歸責
4,防止可能性........(不在現場,如何防止其玩火)不成立   (不能讓小孩有機會玩火)過失?(作文)
5,保證人地位
6,等價
主觀構成要件
阻卻違法
阻卻罪責

結論是,有可能成立刑事責任.


劉開 問說
  君子之學必好問.好學而不勤問,非真能好學者也.交相問難,審問而明辨之.好問則裕.

獻花 x0 回到頂端 [5 樓] From:臺灣中華HiNet | Posted:2009-10-22 07:28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64772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