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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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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46 刑事诉讼,地方法院简易庭依检察官声请,对被告以简易判决处刑,被告不服提起第二审上诉,经地方法院
46 刑事诉讼,地方法院简易庭依检察官声请,对被告以简易判决处刑,被告不服提起第二审上诉,经地方法院
合议庭撤销原判决,改依通常审判程序为第一审判决,并谕知被告无罪,试问:下列叙述,何者为正确?
(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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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 | Posted:2009-07-29 14:09 |
ping5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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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简易庭有几审?根据刑诉法哪一条?

依刑诉455-1,简易程序仅有二审,即地院独任法官为第一审、地院之合议庭为第二审

~~下列引用实务见解:
是地方法院简易庭对被告为简易判决处刑后,经提起上诉,而地方法院合议庭认为应为
无罪判决之谕知者,应依同法第四百五十五条之一第三项准用第三百六十九条第二
项之规定意旨,由该地方法院合议庭撤销简易庭之判决,改依第一审通常程序审判,
并自为第一审判决,不得迳依简易程序第二审判决谕知无罪(最高法院九十三年度台非字第二二四号判决意
旨参照)。

所以答案D是正确的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9-07-31 1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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