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層級化保留原則的歷屆考題,題目取材自行政法金鑰
解答部份是個人整理的題解,目的在讓個人好背好記,因此跟原解答大不相同。
個人準備國考,純為自學,無良師益友為伴,期盼大大多予建言,再次感謝
十四、何謂「層級化保留體系」試分析此一理論於我國之適用
(一)所謂「法律保留原則」,係指行政必須有法律之授權,始能做成行政行為。因此又稱為積極之依法行政原則。至於何種事務屬於法律保留之範圍,學理上向有干預保留說、全面保留說、重要性理論等範圍廣狹不同之見解
(二) 我國釋憲實務上,對於法律保留原則的密度,大法官作有釋字443號解釋,提出所謂層級化法律保留體系。
1.憲法保留事項:憲法第八條人身自由之限制程序。
2.絕對保留事項:剝奪人民生命或限制人民身體自由之事項。
3.相對保留事項:涉及人民其他自由權利限制之事項、給付行政措施涉及公共利益之重大事項者。
4.無須法律保留事項:執行法律之細節性、技術性次要事項。
(三)因此何種事項應以法律直接規範或得委由命令予以規定,與所謂規範密度有關,諸如剝奪人民生命或限制人民身體自由者,必須遵守罪刑法定主義,以制定法律之方式為之;涉及人民其他自由權利之限制者,亦應由法律加以規定,如以法律授權主管機關發布命令為補充規定時,其授權應符合具體明確原則;若僅屬於執行法律之細節性、技術性次要事項,則無須法律保留。
十五、漁業法第47條概括授權中央主管機關擬訂「水產資源保育管理辦法」,若主管機關訂定之「水產資源保育管理辦法」中規定,違反該辦法之禁止事項者,主管機關得廢止違規者之漁業經營許可。請問此一辦法有無違反法律保留原則
(一)所謂「法律保留原則」,係指行政必須有法律之授權,始能作成行政行為,因此又稱為積極之依法行政原則,至於何種事務屬於法律保留之範圍,學理上向有干預保留說、全面保留說、重要性理論等範圍廣狹不同之見解。
(二)我國釋憲實務上,對於法律保留原則的密度,大法官作有釋字443號解釋,提出所謂層級化法律保留體系。
1.憲法保留事項:憲法第八條人身自由之限制程序。
2.絕對保留事項:剝奪人民生命或限制人民身體自由之事項。
3.相對保留事項:涉及人民其他自由權利限制之事項、給付行政措施涉及公共利益之重大事項者。
4.無須保留事項:執行法律之細節性、技術性次要事項。
(三)因此何種事項應以法律直接規範或得委由命令予以規定,與所謂規範密度有關,諸如剝奪人民生命或限制人民身體自由者,必須遵守罪刑法定主義,以制定法律之方式為之;涉及人民其他自由權利之限制者,亦應由法律加以規定,如以法律授權主管機關發布命令為補充規定時,其授權應符合具體明確原則;若僅屬於執行法律之細節性、技術性次要事項,則無須法律保留。
(四)是故,本件漁業法第47條概括授權中央主管機關擬訂「水產資源管理辦法」,雖屬於相對保留事項,而容許立法者於漁業法47條授權主管機關訂定水產資源保育管理辦法,但因立法者僅以概括授權中央主管機關擬訂水產資源保育管理辦法,而不符合授權具體明確之要求,因而水產資源管理辦法明顯違反法律保留原則。
十六、何謂給付行政,給付行政有無法律保留原則之適用,試申論之
(一) 給付行政之意義:所謂給付行政,係指對於人民為給付或授予其他利益之行政。其係以扶助或獎勵之方式為之。其種類如下:
1.提供基礎設施之行政:例如道路、公園、醫院、圖書館等。
2.社會安全制度之行政:例如公保、勞保與全民健保。
3.促進行政:促使個別生活領域之結構上改善之行政。例如對於藝術團體之文教補助。
4.資訊行政:基於滿足人民知的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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