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2400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希夢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3 鮮花 x18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其他] 使用信用卡的人,請注意!!
刷卡,誰才是老大?
( 2009/07/16 Yahoo!奇摩理財特約作家 歐陽姚 )一位許久不見的朋友,去年因為經濟拮据,便自作聰明地先刷卡購物,再辦退貨換現金;沒想到金額越滾越多,只能繳交最低金額應急,更嚴重的是最近一期連最低金額都繳交不出,將面臨違約金的罰款。

據我所知,他十多年前就投保了終身壽險,因此建議他利用保單質借出現金,將銀行欠款先行還清,避免財務危機越演越烈。
根據統計,國內40家發卡銀行都設有信用卡違約金的懲罰條款,只要持卡人沒在每月繳款截止日前,付清當期最低應繳金額、或遲誤繳款期限,下期就必須繳交相對的違約金。
一般違約金的計算十分複雜,民眾根本搞不懂!而多數銀行幾乎都沒有設限。目前僅有中信、日盛、台新、永豐、富邦、新光、國泰、台灣花旗、第一銀等9家銀行,有規定最多只能收3期,安泰、華南則規定最多收6期,其餘29家則是一路罰到底,相信有延遲繳費的持卡人都遭遇過如此的對待。
雖然銀行局已發布函令要求辦理,業者也同意「違約金收費最多不超過3期」;但這已是繼高額循環利息之後,再度引發的民怨,消費者不禁要問,一頭牛到底要被剝幾次皮?
我自己是屬於理性消費者,從來沒 ..

訪客只能看到部份內容,免費 加入會員 或由臉書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內容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臺灣固網公司 | Posted:2009-07-16 15:46 |
lqyjames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16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刷卡消費,很容易使人沖動不理性消費,所以大家最好不要辦信用卡,以免成為卡奴。 表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歐洲 | Posted:2009-07-22 17:22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56263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