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駭客攻擊 可請警方處理
更新日期:2009/07/09 04:09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78/1mq6c.html〔記者林良哲/台中報導〕網路日益發達之後,駭客以電腦程式進行攻擊的案件層出不窮,而我國刑法也增訂了妨害電腦使用罪,若是民眾遭到駭客攻擊,可以直接報警處理,或是藉由防毒軟體來預防,若是以報復心態加以反擊,可能會觸犯法律。
以本案來說,是因商業糾紛衍生的駭客攻擊,利用DDoS(Distributed Denial of Service的縮寫,翻譯為中文則是「分散式阻斷服務」)駭客程式,藉助成千上萬個分散式系統集中全力攻擊鎖定的IP位址或網站,造成對方系統癱瘓,無法連線上網。以目前的情況來說,因刑法已經制定了妨害電腦使用罪,因此可以向警方報案。
但台灣的警方對於此類型的電腦駭客犯罪,其偵辦能力仍待加強,尤其是基層的分局及派出所,根本無法進行偵測。此時必須靠被害人自力救濟,利用wireshark等軟體程式,才能分析並找出攻擊者之IP位址,再透過警方協助,找到攻擊者的實際身分及地址。
另外,部分專業的防毒軟體或是防止木馬病毒業者,也能以付費的方式提供服務,防止企業或公司的網路遭駭客入侵。然而,部分駭客手法相當高超,還是能突破防火牆或是防毒軟體來入侵大型網站。
但在法律規定上,被害人是不能「以牙還牙」來報復對方,甚至若是以報復心態加以反擊,破壞對方的網站及電腦,還是會觸犯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