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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99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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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關於:185條之3「不能安全駕駛」之標準
關於:185條之3「不能安全駕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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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臺灣中華 | Posted:2009-07-10 02:37 |
cj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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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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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指之標準只是警察單位執法之參考證據依據!

本條所規定的為抽象危險犯!

只要行為人具有此行為(酒後駕駛動力交通工具)即構成本罪

而不論是否果真肇事。

此文章被評分,最近評分記錄
財富:100 (by 12191219) | 理由: 謝謝解答


多話要有益,少話要有境!
獻花 x1 回到頂端 [1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9-07-10 06:23 |
cj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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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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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實務上,標準如您所指的

以此認定駕駛人不能安全駕駛的客觀標準。

以上回答,如有錯誤請不吝指正!


多話要有益,少話要有境!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9-07-10 06:44 |
xmark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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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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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一點
如果酒精測試有反應,不管值是多少...
只要有肇事...也是辦公危!!


獻花 x1 回到頂端 [3 樓] From:歐洲 | Posted:2009-07-10 21:54 |
小嚴 會員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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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鋒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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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呀 酒測值只是參考用的 若能證明雖然超過酒測值
但是尚能安全駕駛 則仍然不乏(如走直線等) 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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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經國先生---風雨的阻擋,環境的橫逆,'往往是弱者消極的失敗的藉口,卻是勇者奮發自勵成功的磨練。


獻花 x1 回到頂端 [4 樓] From:臺灣臺北市 | Posted:2009-07-12 01:54 |
Dragon-Q 會員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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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有名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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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185-3是傳說中的空白刑法之一 表情


最難的題目不是存在於難與不難之間.而是被忽略的東西!!!
獻花 x1 回到頂端 [5 樓] From:臺灣中華寬頻網 | Posted:2009-07-12 02: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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