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尚未
登入
註冊
忘記密碼
搜尋
贊助
贊助本站
數位公仔
紀念T恤
紀念馬克杯
廣告
刊登廣告
廣告價格
線上申請刊登
用雅幣刊登
免費刊登
目前客戶
簡訊
簡訊說明
購買金幣
發送簡訊
預約簡訊
發送記錄
好友通訊
罐頭簡訊
論命
數位論命舘
免費排盤工具
葫蘆墩 優生造命
葫蘆墩 八字命書
影音論命(葫蘆墩)
影音占卜(葫蘆墩)
購買金幣
星座分析
孔明神數
周公解夢
星僑線上論命
娛樂
影 像 行 腳
數 位 造 型
數 位 畫 廊
心 情 日 記
公 益 彩 券
送生日蛋糕
俄羅斯方塊
四 川 省
猜 數 字
比 大 小
泡 泡 龍
許 願 池
萬 年 曆
經 期 計 算
體 重 測 量
音 樂 點 播
衛 星 地 圖
時間戳字幕
男女聊天室
求助
論壇守則
會員等級
會員權限
語法教學
常見問題
最新活動
打工賺雅幣
首頁
新版首頁(全頁)
傳統首頁(全頁)
新版首頁(選單)
傳統首頁(選單)
MyChat 數位男女
命理風水
15
星僑五術軟體
4
葫蘆墩命理網
5
命理問答
9
四柱八字
1
紫微斗數
1
姓名學
手面相
易經占卜
1
風水研討
1
擇日&三式
1
西洋占星
無視論塔羅牌
10
修行&武術
1
中醫研討
五術哈啦
1
電腦資訊
13
硬體討論
5
超頻 & 開箱
3
數位生活
2
PDA 討論
手機討論區
軟體推薦
2
軟體討論
6
Apple 討論
1
Unix-like
網路&防毒
2
程式設計
網站架設
4
電腦教學資源
生活休閒
14
休閒哈啦
7
感情世界
2
上班一族
5
國考&法律
7
生活醫學
4
運動體育
1
單車討論
1
釣魚討論
6
旅遊討論
4
天文觀星
3
攝影分享
8
圖片分享
4
數位影視
2
笑話集錦
3
興趣嗜好
13
文學散文
7
繪圖藝術
1
布袋戲
3
動漫畫討論
3
美食天地
6
理財專區
心理測驗
1
汽、機車
3
寵物園地
模型&手工藝
4
花卉園藝
魔術方塊
獨輪車專區
電玩遊戲
13
遊戲歡樂包
4
CS討論
8
Steam
3
MineCraft
2
東方Project
英雄聯盟LOL
1
單機遊戲
2
WebGame
3
線上遊戲1
6
線上遊戲2
5
電視遊樂器
1
掌上型遊戲
2
模擬器遊戲
1
工商服務
6
虛擬城市
7
好康分享
新品販售
二手拍賣
1
租屋&找屋
工商建議區
1
站務專區
10
最新活動
活動成果
數位造型
心情日記
個人圖庫
新人報到練習
論壇問題建議
1
榮會及電子報討論
-最近版區-
-最近瀏覽-
»
生活休閒
休閒哈啦
感情世界
上班一族
國考&法律
生活醫學
運動體育
單車討論
釣魚討論
旅遊討論
天文觀星
攝影分享
圖片分享
數位影視
笑話集錦
»
國考&法律
法律討論
文苑計劃
資料分享
國考精華區
考取&現職甘苦談
解惑專區
»
解惑專區
»
行政法問題! 急救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2856
個閱讀者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ohdragon2001
級別:
路人甲
x1
x3
分享:
▼
x
1
行政法問題! 急救
C7.下列何人得提起訴願、行政訴訟?(98退役三)
(A)因商標仿冒而利益受損之消費者
(B)因交通管制營業受損之 ..
訪客只能看到部份內容,免費
加入會員
或由臉書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內容
x
0
[樓 主]
From:臺灣中華HiNet |
Posted:
2009-07-08 14:17 |
Vorsatz
級別:
小人物
x9
x127
分享:
▲
▼
管見以為本題答案以(C)較為妥適,其理由分述如下:
(A)
反射利益非人民之公權力,不得據以提起行政爭訟。
(B)因交通管制營業受損之商業經營人,
尚未逾其社會責任所應忍受範圍,更未
構成個人之特別權利犧牲
。
(C)因不實廣告致商業利益受損之同業經營者,乃係
利害關係人。
(D)因公有公共設施管理不當受傷之人。
國賠事件因法律有特別規定,歸給普通法院審判,不得提起行政爭訟。
以上淺見如有錯誤,歡迎批評指教。
此文章被評分,最近評分記錄
財富:100 (by 12191219) | 理由:
謝謝解答
x
2
[1 樓]
From:臺灣中華HiNet |
Posted:
2009-07-08 17:35 |
ohdragon2001
級別:
路人甲
x1
x3
分享:
▲
▼
樓上大大 可否解釋B與C選項 小弟不才 苦思不得其解 感激不盡
x
0
[2 樓]
From:臺灣中華HiNet |
Posted:
2009-07-08 18:07 |
8G9119
級別:
知名人士
x7
x494
分享:
▲
個人淺見,謹提供參考,容有錯誤,希不吝指正
行政程序法第
92
條規定:「本法所稱行政處分,係指行政機關就公法上具體事件所為之決定或其他公權力措施而對外直接發生法律效果之單方行政行為。前項決定或措施之相對人雖非特定,而依一般性特徵可得確定其範圍者,為一般處分,適用本法有關行政處分之規定。有關公物之設定、變更、廢止或其一般使用者,亦同。」
1.
該交通管制,如係標示性質,對該路段係屬公物的設定,故而性質上應為行政處分
2.
如係指揮交通,對於通過該路段之人,相對人之範圍係屬可得確定,故而性質上應為對人之一般處分
3.
惟本件題意乃因交通管制營業受損之商業經營人,似屬提出損失補償之訴願、行政訴訟而言,經參照大法官釋字
440
號:人民之財產權應予保障,憲法第十五條設有明文。國家機關依法行使公權力致人民之財產遭受損失,若逾其社會責任所應忍受之範圍,形成個人之特別犧牲者,國家應予合理補償。」
4.
但有關提出損失補償行政訴訟之實務見解,我國向採「損失補償法定原則」,以致人民因合法公權力所造成之損失,已形成特別犧牲者,在法律漏未規定之情形下,即使業經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
440
號解釋應予補償,行政法院仍堅持在無實定法依據之前,不能逕以大法官解釋為請求權基礎而提出補償請求,而駁回人民提出補償請求之行政訴訟。(例如具有公用地役關係之既成道路,對其土地所有權人之財產權之限制,已形成特別犧牲者)
不實廣告之主管機關為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不服公平會裁罰得提起訴願、行政訴訟,另參照訴願法
18
條規定:「自然人、法人、非法人之團體或其他受行政處分之相對人及利害關係人得提起訴願。」
是否如此?本題題意,個人殊無把握,謹提供思考方向
此文章被評分,最近評分記錄
財富:150 (by 12191219) | 理由:
謝謝補充解答
x
1
[3 樓]
From:台固媒體 |
Posted:
2009-07-08 19:08 |
MyChat 數位男女
»
解惑專區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60450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