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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小骨公平 于 2009-06-11 21:02 发表的 97基层行政警察察特考之行政法概要: 10 下列有关行政诉讼法第4 条撤销诉讼受理条件之叙述,何者错误? A 撤销之标的为行政处分 B 原告须对撤销该行政处分有诉讼利益 C 原告须主张欲撤销之行政处分为违法或不当,且导致其权利或利益受有损害 D 须经提起诉愿,但未获救济 答案为C 请问第4条第1项 人民因中央或地方机关之违法行政处分,认为损害其权利或法律上之利益 ,经依诉愿法提起诉愿而不服其决定,或提起诉愿逾三个月不为决定,或 延长诉愿决定期间逾二个月不为决定者,得向高等行政法院提起撤销诉讼 。 不就是C吗? 请知道何解的朋友帮忙回答,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