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3093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aotsen2004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1 鮮花 x34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勵志] 得理要饒人
我們常說「有理走遍天下,無理寸步難行」然而這個理可不是自家的理,更不是自以為是的理。

記得高中將畢業時,同學們互相在畢業紀念冊上留言,當時有一位同學這麼寫著「得饒人處且饒人,莫要得理不饒人」,這兩句話時不時的會出現在我的心中、腦海裏。雖然經過多年,還無法完全做到。但是這是影響我內心最深的觸動。

求學時某位教官常說,待人處世事是情理法,然而社會法則是法理情。其實只要是一個遵守法律的好人,這三個字的排序是沒有差異性的。人是有情的,所以會因為人情,而對不同的人,用不同的理做變通。就算是法律,也會因為不同的動機,做出不同的判決。

理是一個行為準則,理也是一個心性的指標。但是用什麼樣的理對人、對事做銓述,則表現一個人的度量和修養。能饒人者,一定不會咄咄逼人。不會逼人者,就不會跟人結怨,日子一定過得輕鬆又自在。

當然我們不可能左右逢源、面面俱到,但是,避免因為不必要的執著所形成的困擾,是可以事先防範於未然的。

期許未來的我可以不困惑理,且一定要能饒人。讓修心養性的理補生命的不足。告別過去無知的我,迎接新生的我。感謝我還有時間完成未完成的生命。

文�雅淇


【心得感想】

「有理走遍天下,無理寸步難行」
不管是公理還是私理
在中國人心裡''情''還是在理之前,
得饒人處且饒人,這應是度量和修養的開始,
這樣才可以''處處有朋友,處處有溫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歐洲 | Posted:2009-03-16 04:36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51773 second(s),query:15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