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6750 個閱讀者
 
<< 上頁  1   2   3  >>(共 3 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x18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1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不過要是能夠賭到真的是小客車執照的拖吊業者.也算是出一口氣了說.不然被拖真的很機車的! 表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0 樓]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05-01-18 12:07 |
herolion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11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警察有稽查權,而一般民眾沒有稽查權,所以無權要求拖車駕駛出示駕照.
因此你的方法好像不太行哦


有了數位就不寂寞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1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5-01-18 12:29 |
jiwtc0219 手機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20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停車還是安分一點的好,我曾目睹一部車從被發現到完全拖走只要50秒就"偷"走了.
除非特別幸運剛好在場,否則這招無效 表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2 樓] From:台灣台灣基礎開發 | Posted:2005-01-18 12:34 |
bulu5566 手機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知名人士
級別: 知名人士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6 鮮花 x68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謝謝您的熱心分享!這真的是一個好招!要學學!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3 樓] From:台灣亞太線上 | Posted:2005-02-04 10:56 |
neochiu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5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對版大說的好,.這招真得很有用..而且..告訴你一個小秘訣..當下你的表情一定要很鎮定..這樣才能唬到討人厭的拖吊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4 樓]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05-02-04 11:25 |
九怪 手機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67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這是很久的文章了
這招據說已經沒用了
還是別試比較好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5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5-03-20 17:39 |
jay6565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1561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停車還是守規矩比較安心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6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06-08 16:56 |
dannyfly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29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感覺很秋,但是真的碰到時,應該不敢嗆聲吧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7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10-18 19:42 |

<< 上頁  1   2   3  >>(共 3 頁)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73035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