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2431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zylqq6688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0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台灣] 揭秘头奖奖金4亿元新台币的大乐透事情的背后巨大玄机?!!!

综合台湾媒体消息,大年初五台湾头奖奖金上看4亿元的大乐透30日晚间开奖,结果由1人独得,由台北县树林市的人人贺彩券行开出,头奖奖金高达4亿175万8712元(约折合人民币8500万元)。------这事情应该引起大家的特别关注,也许这又是一起典型的陈水扁式的人头洗钱案件,这决不是在耸人听闻,因为乒乓球开奖形式的本身存在非常严重的可以人为操作的漏洞!!!"马列的共产的人民的"大陆早在2001年就出现这样的事件,在2001年的湖北武汉曾经出现了一起轰动全国的电脑彩票造假事件,有一个人在他希望中出的号码的乒乓球里放了铁螺母,虽然这些指定号码都如愿以尝中出,但它们并没有滚落到终端,最终被发现放了铁螺母,引发大陆全国性的掀然大波.从这件事情告诉我们一个事实,乒乓球开奖方法是可以造假的,现在有一种方法比铁螺母更简单,我们知道磁铁可以把非常重的物质吸起,也就是说磁力就是重力(重量),按照这个常识,理论上只要在乒乓球的材料上做手脚,比如说普通号码的乒乓球使用正常材料,而另外要求中奖号码的乒乓球使用磁性材料,那么只要一开机,就会产生电磁场,就可以把磁性球吸住 ,就象湖北武汉放了铁螺母的乒乓球一样,要什么号码就产生什么号码,中奖号码就会被人为操纵,也许有人问那么怎样来确定中奖号码使奖金不会被他人瓜分呢?看过电脑彩票开奖过程转播的人都知道,他们有一个程序叫电脑搜检,电脑搜检+磁性材料技术,是非常简单谁都不能否认和忽视的容易操作的严重漏洞.当然造假技术还有比如先进行N次的模拟开奖,进行录象,然后选定一个合适的当作现场录象进行转播.或者干脆用老方法在乒乓球里放水银或者铁球(它们会支持滚动.)所以说目前的彩票是官僚洗钱的最好的工具!!!大家可以先分析一下共产的大陆发行各种形式的彩票,可以看出彩票诈骗事件层出不穷,除了湖北武汉的乒乓球彩票事件,还有2004年即开式彩票的西安宝马事件,福彩双色球2004009期摇奖录像出现“双色球摇奖录像造假”事件等等.最引起争议的是大陆破记录大奖:2007年11月27日有人中了亿元大奖消息一出来,就有网友质疑:“双色球有问题。”今报QQ网说:“红球06、10 ..

訪客只能看到部份內容,免費 加入會員 或由臉書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內容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09-02-01 14:13 |
捌萬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70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貼圖】
放鐵螺母 , 這種粗的手法, 也只有大陸同胞幹的出來 表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9-02-01 17:09 |
從零開始 會員卡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6 鮮花 x169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這不就跟台灣社會早期的路邊攤香腸手法很相似...


In or Out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9-02-02 00:42 |
bab5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242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應該不會吧


獻花 x0 回到頂端 [3 樓] From:歐洲 | Posted:2009-02-05 21:48 |
勞力士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2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中國人自己造假多了
當然會懷疑別人也會造假
表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4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9-02-08 08:36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52145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