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2631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linlin0704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3 鮮花 x7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法學大意]法條有關行政部分要加強那些法條?
我知道行政程 ..

訪客只能看到部份內容,免費 加入會員 或由臉書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內容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歐洲 | Posted:2009-01-09 02:29 |
kb19791109 手機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帳號封鎖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9 鮮花 x113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以我的經驗:都很重要!!
其實行政法包括:程序法、作用法、救濟法等
而相關法呢?又包括:行政程序法(要搭配民法及強制執行法)、行政執行法、行政罰法(要另參社會秩序維護法)、訴願法與行政訴訟法(要另參國家賠償法)、請願法等.......
看起來粉多......其實大同小異,如果你都看過了,那恭禧你,已經入行政法的大門了。如果尚未看過,那勸
你多看一眼(不一定要全背),理解比背更有意義。
若不嫌棄你的扣扣,買一本小六法也是OK的。至少上述的法條幾乎都有。
這樣口以嗎? 表情

此文章被評分,最近評分記錄
財富:50 (by 12191219) | 理由: 謝謝解答


法律之核心在於:尊重
看輕別人,只會讓別人更看不起
獻花 x2 回到頂端 [1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9-01-09 06:15 |
大麗絲 手機 會員卡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7 鮮花 x1052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就參加初等考試而言,以行政程序法為例,最重要的是有關送達(67~91)、行政處分(92~134)、行政契約(135~149)、法規命令及行政規則(150~162)。
其他法規的重要法條,其實多作測驗題庫就知道了!
重點是要了解法條的意旨,自然就會解題了!
祝 金榜題名
                     表情


感恩惜福!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9-01-26 17:11 |
洪灋 會員卡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45 鮮花 x578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行政法部份約佔十到十五題
民法二十到二十五題
其他就刑法憲法或商事法
或是去年地特考的法組
行政法以程序法、執行法、罰法和訴訟
較重要吧!加油吧!


南無阿彌陀佛
獻花 x0 回到頂端 [3 樓]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09-01-27 00:33 |
Sheng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795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聽了你們的分析
這樣就比較知道哪些內容要多花一些時間了


獻花 x0 回到頂端 [4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9-02-01 22:00 |
wf71614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1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加油喔


獻花 x0 回到頂端 [5 樓] From:APNIC | Posted:2009-02-08 08:53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21070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