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尚未
登入
註冊
忘記密碼
搜尋
贊助
贊助本站
數位公仔
紀念T恤
紀念馬克杯
廣告
刊登廣告
廣告價格
線上申請刊登
用雅幣刊登
免費刊登
目前客戶
簡訊
簡訊說明
購買金幣
發送簡訊
預約簡訊
發送記錄
好友通訊
罐頭簡訊
論命
數位論命舘
免費排盤工具
葫蘆墩 優生造命
葫蘆墩 八字命書
影音論命(葫蘆墩)
影音占卜(葫蘆墩)
購買金幣
星座分析
孔明神數
周公解夢
星僑線上論命
娛樂
影 像 行 腳
數 位 造 型
數 位 畫 廊
心 情 日 記
公 益 彩 券
送生日蛋糕
俄羅斯方塊
四 川 省
猜 數 字
比 大 小
泡 泡 龍
許 願 池
萬 年 曆
經 期 計 算
體 重 測 量
音 樂 點 播
衛 星 地 圖
時間戳字幕
男女聊天室
求助
論壇守則
會員等級
會員權限
語法教學
常見問題
最新活動
打工賺雅幣
首頁
新版首頁(全頁)
傳統首頁(全頁)
新版首頁(選單)
傳統首頁(選單)
MyChat 數位男女
命理風水
15
星僑五術軟體
4
葫蘆墩命理網
5
命理問答
9
四柱八字
1
紫微斗數
1
姓名學
手面相
易經占卜
1
風水研討
1
擇日&三式
1
西洋占星
無視論塔羅牌
10
修行&武術
1
中醫研討
五術哈啦
1
電腦資訊
13
硬體討論
5
超頻 & 開箱
3
數位生活
2
PDA 討論
手機討論區
軟體推薦
2
軟體討論
6
Apple 討論
1
Unix-like
網路&防毒
2
程式設計
網站架設
4
電腦教學資源
生活休閒
14
休閒哈啦
7
感情世界
2
上班一族
5
國考&法律
7
生活醫學
4
運動體育
1
單車討論
1
釣魚討論
6
旅遊討論
4
天文觀星
3
攝影分享
8
圖片分享
4
數位影視
2
笑話集錦
3
興趣嗜好
13
文學散文
7
繪圖藝術
1
布袋戲
3
動漫畫討論
3
美食天地
6
理財專區
心理測驗
1
汽、機車
3
寵物園地
模型&手工藝
4
花卉園藝
魔術方塊
獨輪車專區
電玩遊戲
13
遊戲歡樂包
4
CS討論
8
Steam
3
MineCraft
2
東方Project
英雄聯盟LOL
1
單機遊戲
2
WebGame
3
線上遊戲1
6
線上遊戲2
5
電視遊樂器
1
掌上型遊戲
2
模擬器遊戲
1
工商服務
6
虛擬城市
7
好康分享
新品販售
二手拍賣
1
租屋&找屋
工商建議區
1
站務專區
10
最新活動
活動成果
數位造型
心情日記
個人圖庫
新人報到練習
論壇問題建議
1
榮會及電子報討論
-最近版區-
-最近瀏覽-
»
生活休閒
休閒哈啦
感情世界
上班一族
國考&法律
生活醫學
運動體育
單車討論
釣魚討論
旅遊討論
天文觀星
攝影分享
圖片分享
數位影視
笑話集錦
»
國考&法律
法律討論
文苑計劃
資料分享
國考精華區
考取&現職甘苦談
解惑專區
»
法律討論
»
正當防衛制使他人器物毀損?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2632
個閱讀者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cat14
級別:
小人物
x1
x34
分享:
▼
x
0
[討論] 正當防衛制使他人器物毀損?
甲無故被乙持菜刀追殺,無計可施,就順手拿了丙的花瓶砸乙,乙昏瓶 ..
訪客只能看到部份內容,免費
加入會員
或由臉書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內容
構成要件該當性!!
x
0
[樓 主]
From:臺灣臺北市 |
Posted:
2008-12-15 11:30 |
ukao
級別:
小人物
x83
x296
分享:
▲
▼
甲→乙 正當防衛
甲→丙 緊急避難
此文章被評分,最近評分記錄
財富:20 (by 12191219) | 理由:
謝謝解答
x
0
[1 樓]
From:臺灣中華HiNet |
Posted:
2008-12-15 11:57 |
cat14
級別:
小人物
x1
x34
分享:
▲
▼
那就是說...甲打破丙的花瓶,甲具有損害他人器物構成要件該當,
但具備刑法24的阻卻違法事由,不構成犯罪.
是這樣嗎?
也就是丙不能主張賠償囉
構成要件該當性!!
x
0
[2 樓]
From:臺灣臺北市 |
Posted:
2008-12-15 13:36 |
ukao
級別:
小人物
x83
x296
分享:
▲
▼
是的,沒錯,簡單回答一下妳的問題
甲對丙的花瓶 ,客觀、主觀構成毀損要件均該當
但是在違法性的部分,可以引用§24來阻卻違法,因此
刑法
不罰。
至於丙要主張賠償,仍可以依
民法§184
一般侵權行為來主張。
不過一般考刑法不會考到民法啦,撈過界了..
此文章被評分,最近評分記錄
財富:30 (by 12191219) | 理由:
謝謝補充解答
x
1
[3 樓]
From:臺灣中華HiNet |
Posted:
2008-12-15 14:49 |
pcyuan
級別:
小有名氣
x14
x1109
分享:
▲
▼
cat兄....
你如果是做刑法的題目, 最好不要把想法導到民法去; 做民法的題目, 也不要把思緒轉到刑法~
這樣比較好喔!
x
0
[4 樓]
From:臺灣 |
Posted:
2008-12-15 21:02 |
cat14
級別:
小人物
x1
x34
分享:
▲
▼
謝謝pcyuan兄的告知
但是ukao兄
關於民184...的主張
似乎也可以用民149來加以阻卻吧?
構成要件該當性!!
x
0
[5 樓]
From:臺灣臺北市 |
Posted:
2008-12-16 13:59 |
kb19791109
級別:
帳號封鎖
x19
x113
分享:
▲
上上位的大大說:不過一般考刑法不會考到民法啦,撈過界了..
但是法學緒論OR法學大意呢? 有沒有可能一起考?
法律之核心在於:尊重
看輕別人,只會讓別人更看不起
x
0
[6 樓]
From:臺灣 |
Posted:
2008-12-18 13:54 |
MyChat 數位男女
»
法律討論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71316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