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2235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laviniawu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路人甲
级别: 路人甲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0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求助] 民法第上权的问题?
1.甲拥有A土地并设立地上权给乙(乙只有拥有地上权而己),但又将土地转让登记给丙,请问地上权会随着土地移转给丙吗?答案地上权应该还是乙的吧!地上权跟土地所有权应该是分开的吧??

2.同上问题,若甲拥有A土地把他抵押给乙,之后又将土地转让登 ..

访客只能看到部份内容,免费 加入会员 或由脸书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内容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数位联合 | Posted:2008-11-04 00:33 |
arelier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42 鲜花 x853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我很懒,所以简答

A:地上权人为乙,丙买了甲的A地承受甲的权利与负担,还有地上权人是乙,有经登记的物权具绝对效力。另外地上权人有优先购权需注意。


A:土地归丙,不过乙在A地之抵押权不受影响


A:这条法条在说,没事不要拿自己的不动产去设定抵押,因为抵押后不管你的不动产,怎么分割,怎么让与,都跑不掉,抵押权人的权利都可以追及至该不动产。不要呆呆的以为设定后再将自己的不动产让与给别人就没事了。


A:有人想要收养你爸爸,收养的效力有没有及于你,就要看你够不够小! 表情

此文章被评分,最近评分记录
财富:100 (by 12191219) | 理由: 谢谢解答


我们政府真是学人精~啊~~~~~~
哦~我的天呐~ 希望茂德跟茂矽一样有败部复活的机会~"~

人生如雾亦如梦 缘生缘灭 还自在
献花 x1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和信超媒体宽带网 | Posted:2008-11-04 23:15 |
从零开始 会员卡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6 鲜花 x169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补充上4.答案

A 你爸被收养时 如果你还符合民法第十三条的不能具备完全行为能力的要件
你就会一并被收养啰

此文章被评分,最近评分记录
财富:50 (by 12191219) | 理由: 谢谢补充解答


In or Out
献花 x1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9-02-07 11:48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57817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