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2879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rudy007 手機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845 鮮花 x1242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1
[分享] 3. 低調做人高調做事 (大智若愚,實乃養晦之術)
第一章 在姿態上要低調 <大智若愚,實乃養晦之術> 表情

  從做人的原則來看,大智若愚體現為以靜制動、以暗處明、以柔克剛,是為降格以待的智慧。

  愚、拙、屈、訥都給人以消極、低下、委屈、無能的感覺,使人放棄戒懼或者與之競爭的心理。但愚、拙、屈、訥卻是人為營造的迷惑外界的假象,目的是為了要減少外界的壓力,或使對方降低對自己的要求。如果要克敵制勝,那麼可以在不受干擾,不被戒懼的條件下,暗中積極準備、以奇制勝,以有備勝無備;如果意圖在于獲得外界的賞識,愚鈍的外表可以降低外界對自己的期待,而實際的表現卻又超出外界對自己的期待,這樣的智慧表現就能格外出其不意,引人重視。"大智若愚"是在平凡中表現不平凡,在消極中表現積極,在無備中表現有備,在靜中觀察動,在暗中分析明,因此它比積極、比有備、比動、比明更具優勢,更能保護自己。

  在中國古代做人的藝術中,"大智若愚"常被演變為一套內容極其豐富的韜光養晦之術。

  那些見過大風大雨的"過來人"對老子的名言"挫其銳、解其紛、和其光、同其塵,是謂玄同"理解得格外深刻,因而每當身處一些"特殊關系"的微妙場合,或者在面臨生命威脅的緊要關頭,韜晦者無不恬然淡泊,大智若愚。

  商紂王荒淫無道、暴虐殘忍,一次作長夜之飲,昏醉不知晝夜,問左右之人,"盡不知也",又問賢人箕子。箕子深知"一國皆不知,而我獨知之,普其危矣",于是亦裝作昏醉,"辭以醉而不知"。

  隋朝的時候,隋煬帝十分殘暴,各地農民起義風起雲涌,隋朝的許多官員紛紛倒戈,轉向農民起義軍,因此,隋煬帝的疑心很重,對朝中大臣,尤其是外藩重臣,更是易起疑心。唐國公李淵(即唐太祖)曾多次擔任中央和地方官,所到之處,悉心結識當地的英雄豪杰,多方樹立恩德,因而聲望很高,許多人都來歸附他。這樣,大家都替他擔心,怕遭到隋煬帝的猜忌。正在這時,隋煬帝下詔讓李淵到他的行宮去晉見。李淵因病未能前往,隋煬帝很不高興,多少有點猜疑。當時,李淵的外甥女王氏是隋煬帝的妃子,隋煬帝向她問起李淵未來朝見的原因,王氏回答說是因為病了,隋煬帝又問道︰"會死嗎?"

  王氏把這消息傳給了李淵,李淵更加謹慎起來,他知道遲早會被隋煬帝所不容,但過早起事又力量不足,只好隱忍等待。于是,他故意廣納賄賂,敗壞自己的名聲,整天沉湎于聲色犬馬之中,而且大肆張揚。隋煬帝听到這些,果然放松了對他的警惕。這樣,才有後來的太原起兵和大唐帝國的建立。

  假如李淵當初听了隋煬帝的話,不是自毀聲譽、低調做人,而是怒火中燒、馬上與之理論或采取兵變,很可能會因為準備不足、時機不成熟而失敗。

  這種低調做人之術在漢以後的所有做人術中發展得最為充分,許多成大事者,在成就大事之前都有韜晦的歷史,無不以弱者的姿態做出強者的舉動。


  人生智慧 表情
  "大智若愚",重在一個"若"字,"若"設計了巨大的假象與騙局,掩飾了真實的野心、權欲、才華、聲望、感情。這種甘為愚鈍、甘當弱者的低調做人術,實際上是精于算計的藪蔽,它鼓勵人們不求爭先、不露真相,讓自己明明白白過一生。


"低調做人高調做事"完整連載,請參考   表情  
喵與兔的窩:
http://tw.myblog.yaho...rry-lara


【心得感想】

最近瀏覽網路文章,偶然發現一個很棒的部落格,
裡頭網羅各式各樣的文章及心情日記等...
其中最值得推薦的是"劍橋家訓"篇..
篇篇生動.深入淺出,
充分發揮出,小故事.大啟發的人生道理!
在此分享給有小孩的家長,
或需要的好友...
請記得抽空去參考看看喔!!



有錢最好、有閒更好、有錢有閒更加好、有錢來買閒、有閒挖鼻孔 !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臺灣中華HiNet | Posted:2008-09-13 16:05 |
acer1221 手機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32 鮮花 x347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應謝大大的分享喔~~
很棒喔


分享就是快樂~~~^^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福建 | Posted:2008-09-13 19:34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54832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