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尚未
登入
注册
忘记密码
搜寻
赞助
赞助本站
数位公仔
纪念T恤
纪念马克杯
广告
刊登广告
广告价格
线上申请刊登
用雅币刊登
免费刊登
目前客户
简讯
简讯说明
购买金币
发送简讯
预约简讯
发送记录
好友通讯
罐头简讯
论命
数位论命馆
免费排盘工具
葫芦墩 优生造命
葫芦墩 八字命书
影音论命(葫芦墩)
影音占卜(葫芦墩)
购买金币
星座分析
孔明神数
周公解梦
星侨线上论命
娱乐
影 像 行 脚
数 位 造 型
数 位 画 廊
心 情 日 记
公 益 彩 券
送生日蛋糕
俄罗斯方块
四 川 省
猜 数 字
比 大 小
泡 泡 龙
许 愿 池
万 年 历
经 期 计 算
体 重 测 量
音 乐 点 播
卫 星 地 图
时间戳字幕
男女聊天室
求助
论坛守则
会员等级
会员权限
语法教学
常见问题
最新活动
打工赚雅币
首页
新版首页(全页)
传统首页(全页)
新版首页(选单)
传统首页(选单)
MyChat 数位男女
命理风水
15
星侨五术软体
4
葫芦墩命理网
5
命理问答
9
四柱八字
1
紫微斗数
1
姓名学
手面相
易经占卜
1
风水研讨
1
择日&三式
1
西洋占星
无视论塔罗牌
10
修行&武术
1
中医研讨
五术哈啦
1
电脑资讯
13
硬体讨论
5
超频 & 开箱
3
数位生活
2
PDA 讨论
手机讨论区
软体推荐
2
软体讨论
6
Apple 讨论
1
Unix-like
网路&防毒
2
程式设计
网站架设
4
电脑教学资源
生活休闲
14
休闲哈啦
7
感情世界
2
上班一族
5
国考&法律
7
生活医学
4
运动体育
1
单车讨论
1
钓鱼讨论
6
旅游讨论
4
天文观星
3
摄影分享
8
图片分享
4
数位影视
2
笑话集锦
3
兴趣嗜好
13
文学散文
7
绘图艺术
1
布袋戏
3
动漫画讨论
3
美食天地
6
理财专区
心理测验
1
汽、机车
3
宠物园地
模型&手工艺
4
花卉园艺
魔术方块
独轮车专区
电玩游戏
13
游戏欢乐包
4
CS讨论
8
Steam
3
MineCraft
2
东方Project
英雄联盟LOL
1
单机游戏
2
WebGame
3
线上游戏1
6
线上游戏2
5
电视游乐器
1
掌上型游戏
2
模拟器游戏
1
工商服务
6
虚拟城市
7
好康分享
新品贩售
二手拍卖
1
租屋&找屋
工商建议区
1
站务专区
10
最新活动
活动成果
数位造型
心情日记
个人图库
新人报到练习
论坛问题建议
1
荣会及电子报讨论
-最近版区-
-最近浏览-
»
生活休闲
休闲哈啦
感情世界
上班一族
国考&法律
生活医学
运动体育
单车讨论
钓鱼讨论
旅游讨论
天文观星
摄影分享
图片分享
数位影视
笑话集锦
»
国考&法律
法律讨论
文苑计划
资料分享
国考精华区
考取&现职甘苦谈
解惑专区
»
法律讨论
»
民法亲属编疑问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5513
个阅读者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sweet691123
级别:
路人甲
x0
x2
分享:
▼
x
0
[求助] 民法亲属编疑问
请问一下,父子无法断绝亲子 ..
访客只能看到部份内容,免费
加入会员
或由脸书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内容
x
0
[楼 主]
From: |
Posted:
2008-09-11 23:54 |
准国考生
级别:
小人物
x7
x85
分享:
▲
▼
当然吧!
因为在法律上~你连父母都断绝了!
为何跟兄弟还会是有关系的人呢?
除非~收养你的人是亲戚~那当然就还有亲戚的关系!
改变自己的一生,需要多大的勇气??
答案是.....无解!!!
但是,改变他人的一生~却只需要一瞬间!!!!
x
0
[1 楼]
From:台湾和信超媒体宽带网 |
Posted:
2008-09-12 00:37 |
shyulih
级别:
副版主
版区:
笑话集锦
x30
x266
分享:
▲
▼
不对。父子之间的关系,是“直系血亲”,而兄弟之间的关系,则是“旁系血亲”。不论是“直系血亲”、亦或“旁系血亲”,都属于“血亲”的范围;不管你同意不同意,彼此之间,这种「血亲」的关系,不仅是一项无法抹杀的事实,并且永远存在〈若经过DNA鉴定、并经诉讼,证明彼此没有血缘关系,那则属于另外一回事〉!除非有被他人收养了,那么,此时,该当事人和生父〈母〉的父子关系、或者与兄弟的手足关系,处于“暂时中止”﹝不是“终止”﹞状态,也就是说,只是暂时中断而已!彼此间的血缘关系,仍然长存,无法断绝。别忘记了,收养并非绝对永远永远不变,法律上,不光是收养制度存在,尚有另一种制度,也同时存在着,那就是:终止收养制度!
[ 此文章被shyulih在2008-09-13 19:00重新编辑 ]
此文章被评分,最近评分记录
财富:50 (by 12191219) | 理由:
谢谢解答
x
0
[2 楼]
From:台湾 |
Posted:
2008-09-12 20:18 |
准国考生
级别:
小人物
x7
x85
分享:
▲
▼
依白话来说,就是跟兄弟间的血亲关系是暂时停止
要停止收养后,才会生效(恢复血亲关系)!
原来如此~谢谢大大的指教!︿︿
改变自己的一生,需要多大的勇气??
答案是.....无解!!!
但是,改变他人的一生~却只需要一瞬间!!!!
x
0
[3 楼]
From:台湾和信超媒体宽带网 |
Posted:
2008-09-12 23:12 |
s8827140
级别:
小人物
x0
x32
分享:
▲
▼
我觉得详细情形可以打电话问户政事务所比较清楚
x
0
[4 楼]
From:台湾 |
Posted:
2008-10-07 23:12 |
combos
级别:
小人物
x0
x33
分享:
▲
▼
父子无法断绝亲子关系,除非被收养
这句话好像怪怪的
因为养子女与本生父母之亲属关系,并不因收养而有所影响
但本生父母对于出养子女的亲权行使,于收养关系存续中,应解为停止其效力
一旦收养关系终止,回复本姓,并回复与本生父母的关系。
至于兄弟
下次有课我再问老师
x
0
[5 楼]
From:台湾台北市 |
Posted:
2008-10-26 00:11 |
cat14
级别:
小人物
x1
x34
分享:
▲
依民法
直系血亲是无法断绝关系的
除了拟制血亲可以依法中止
既然直系血亲无法断绝关系,兄弟之间的旁系血亲关系亦无法断绝
登报脱离父子关系兄弟关系都只是意识型态..不生法律效力的
在这里应该指的是效力不是关系吧
构成要件该当性!!
x
0
[6 楼]
From:台湾台北市 |
Posted:
2008-11-28 15:31 |
MyChat 数位男女
»
法律讨论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97623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