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3044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lisa_lee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3 鲜花 x24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版主评分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活动] eye上国家公园摄影比赛  (97年9月15日止 截止收件)
【比赛资讯】

活动网址: http://np.cpami.gov.tw/campaign/2008/
截止收件: 97年9月15日止
个人评等: ★★★

【比赛详情】

主题︰「eye上国家公园摄影比赛」
发布日期︰2008/7/30 下午 11:12:02

为了让民众认识国家公园之美,内政部营建署今年特别结合「台湾国土之美—国家公园特展」,
与七个国家公园管理处(垦丁、玉山、阳明山、太鲁阁、雪霸、金门、海洋)及国立台湾博物馆共
同举办「eye上国家公园摄影比赛」, 以行销台湾国家公园之美,让民众可亲自体验与纪录台湾
国家公园之山海生态、人文艺术之美。

*摄影主题:
 摄影比赛为配合「台湾国土之美—国家公园特展」,以国内7座国家公园:垦丁、玉山、阳明山
 、太鲁阁、雪霸、金门与东沙环礁等国家公园地域内之山海人文、自然景观为摄影比赛主题。
*收件日期:
 97年8月1日起至97年9月15日止。邮递送件者,以邮戳为凭;亲自送件者,应于上班时间
 (AM09:00~PM06:00)内送至收件地点,逾期不予受理。
*主办单位:内政部营建署
*共同主办单位:
*国立台湾博物馆、七大国家公园管理处
 (垦丁国家公园管理处、玉山国家公园管理处、阳明山国家公园管理处、太鲁阁国家公园管理
 处、雪霸国家公园管理处、金门国家公园管理处、海洋国家公园管理处。)
*执行单位:曜发科技
*协办单位:Canon
*参赛资格:凡喜爱摄影之民众皆可参加。
*拍摄时间:不拘。
*作品规格:以相纸冲印或输出8×10英吋之彩色、黑白照片(拍摄方式为正片、负片或数位不拘)。
*收件地点:104 台北市敬业一路128巷22号6楼 请注明『国家公园摄影比赛收件报名组』

*参赛规则
 1. 参赛作品须提交7座国家公园地域内之摄影主题作品,违反者不予评审;且限未曾公开发表、
  未在其他比赛获奖之作品。
 2. 参赛作品须附上活动简章内之「eye上国家公园摄影比赛报名表」(于活动网站下载
  http://np.cpami.gov.tw/campaign/2008/),并详填各项资料。
 3. 参赛作品不得重制、抄袭他人作品或经电脑后制、电脑合成、加色、加字及彩绘。违反者,
  不予评审;已得奖者,取消得奖资格(奖项不予递补),并回收已领取之奖状及奖品。
  其涉着作权侵害之法律责任由参赛者自行负责,与主、协办单位无关。
 4. 邮递者,请用硬纸板保护并以挂号邮件交寄。参赛作品因邮递或不可抗力之损害,主、
  协办单位不负赔偿责任。
 5. 每位参赛者投稿件数不限,但每人限1件作品获奖,经公布得奖之作品,得奖人不得要求
  取消得奖资格。
 6. 比赛作品未达标准,奖项得从缺或减之。
 7. 参赛作品一律不予退件。
 8. 奖品均依所得税法规定扣缴所得税。
 9. 参赛者视同认可并接受本简章之各项规定,未尽事宜,主办单位有权适时修正。

*评分方式:
 1. 由执行单位聘请摄影专家、学者组成评审小组负责参赛作品之评审,决定各奖项得奖人,
  并公布于活动网站(http://np.cpami.gov.tw/campaign/2008/)中。
 2. 参赛者寄交之照片,于评审前由主办单位给予各参赛照片编号,不附带参赛者之基本资
  料,以维护比赛之公平性。
 3. 评审作品标准:主题景致40%、美感意境30%、创意表现30%。
 4. 评审地点:于内政部营建署会议室公开评审,评审日期与场地于评审前公布于活动网站
  (http://np.cpami.gov.tw/campaign/2008/)。

*奖项及名额:
 1. 金牌奖1名:Canon EOS 40D Kit单眼数位相机乙台、奖状乙纸。市价:NT$44,990元(含税)
 2. 银牌奖1名:Canon EOS 450D Kit单眼数位相机乙台、奖状乙纸。市价:NT$25,990元(含税)
 3. 铜牌奖1名:Canon IXUS 90IS 数位相机乙台、奖状乙纸。市价:NT$25,990元(含税)
 4. 优选奖10名:Canon PIXMA MP198多功能相片复合机乙台、奖状乙纸。
        市价:NT$2,490元(含税)
 5. 佳作奖10名:Canon PIXMAiP1880彩色喷墨印表机乙台、奖状乙纸。市价:NT$1,490元(含税)
 6. 入选奖30名:典藏台湾国家公园专刊乙本、奖状乙纸。市价:NT$500元

*得奖公布与奖项颁发:
 得奖作品预定于97年10月9日公布于内政部营建署台湾国家公园入口网,并专函通知得奖者。
 奖项颁发将配合「台湾国土之美-国家公园特展」活动进行颁奖。
*得奖作品缴交原始档案期限:
 参赛作品经评审小组评选通过后,决定各奖项得奖人,并公布于网站中。得奖者须于
 97年10月20日前,缴交得奖作品档案(规格请参照以下注意事项)。如无法于期限内缴交或
 缴交之数位档不符合规定则取消得奖资格。

*得奖作品缴交规格注意事项:
 本活动佳作以上得奖作品将特别以A1尺寸(59.4cm×84.1cm) 输出展示于国立台湾博物馆,入
 选奖以A3尺寸输出展示,请得奖者接获通知后提供作品原始数位档案,本活动单位统一将
 数位档案送印输出。
 为了得奖作品展出更臻完美,若参赛者以JPG转TIFF 档交件者,8×10或A1输出呈相效果会较
 差,因而不易得到评审青睐,提醒参赛者注意,交件规格如下:
◆ 数位摄影参赛者
 1. 缴交参赛作品--先行以RAW档转TIFF档后,输出为8×10 相片。
 2. 通知获奖展出--缴交原始数位TIFF档光碟(须600万画素以上)。
◆ 传统摄影参赛者
 1. 缴交参赛作品--将传统底片冲印为8×10相片。
 2. 通知获奖展出--缴交原始正片或负片及另转数位TIFF档光碟(须600万画素以上)。

*得奖作品展览方式:
 为了带领全民一起领略台湾国土之美,「eye上国家公园摄影比赛」以国家公园为摄影主题,
 特别将金牌奖、银牌奖、铜牌奖、优选奖、佳作奖之得奖作品与「台湾国土之美-国家公园
 特展」北区主展结合,于97年11月19日起至98年4月19日在国立台湾博物馆展出为期5个月,
 详情请密切注意本活动网站中公布。

*洽询方式:
 曜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公园摄影比赛收件报名组
  02-8502-0805转106李先生
  e-mail:np_campaign@efatek.com

详细比赛简章下载(pdf):下载

此文章被评分,最近评分记录
财富:50 (by 不晓得) | 理由: 发表奖励..^^



拗莲作丝寸难绝 枯荷残叶心上秋
藕断丝连情犹牵 奈何愁情上心头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 | Posted:2008-07-31 21:27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68430 second(s),query:15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