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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lena5676 手机 会员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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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锋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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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关于民法198条
想请教民法的菁英:
民法198条:因侵权行为对于被害人取得债权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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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 | Posted:2008-05-19 14:24 |
Amoe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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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锋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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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文 x1 鲜花 x2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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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参考詹顺发律师法律专栏之绑匪难不成要用本票裁定取赎金?

http://www.rootlaw.com.tw/b...k4832/?p=71


献花 x1 回到顶端 [1 楼] From:东森 Cable | Posted:2008-05-19 17:26 |
我爱布布 会员卡
数位造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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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文 x1 鲜花 x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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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被胁迫而为负担债务之意思表示者,即为侵权行为之被害人,该被害人固得于民法第九十三条所订之期限内,撤销其负担债务之意思表示,使其债务归于消灭,但被害人于撤销权因经过此项期间而消灭后,仍不妨于民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项所定之时效未完成前,本于侵权行为之损害赔偿请求权,请求废止加害人之债权,即在此项时效完成后,依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之规定,亦得拒绝履行(28上1282)

甲胁迫乙签下本票>甲因侵权行为而取得对乙(被害人)之债权
乙>可依93条撤销意思表示(发现诈欺/胁迫终止后一年内)
  >可依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项所定之时效(二年)请求废止加害人(甲)之债权
  >依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之规定拒绝履行(不定期间)


不行~作废~驳回
放肆~无理~大胆
献花 x2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8-05-20 09:07 |
selena5676 手机 会员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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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锋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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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完全明白了,非常感谢各位为我解惑!


献花 x0 回到顶端 [3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8-05-20 16:06 |
洁西卡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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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感谢内,也让我解了惑啰! 表情


有梦想而不起而行,永远只是空想,积极行动才是将梦想实现之正道


献花 x0 回到顶端 [4 楼] From:欧洲 | Posted:2008-07-08 19: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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