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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 [分享]冰敷?熱敷?運用錯誤 愈敷愈糟
冰敷?熱敷?運用錯誤 愈敷愈糟
門診時,偶爾發現有些病人在扭挫傷後,馬上熱敷,隔天過來看病,結果受傷處已經紅腫發炎;又有些病人,受傷後正確使用冰敷,但是卻使用過度,連續冰敷四至五天,卻造成受傷處局部瘀黑。受傷後冰敷、熱敷的使用時機,對專業人員如醫師、護士們來說,駕輕就熟,不足一提。但對一般人而言,受傷是突發狀況,難免不知所措。
熱敷的目的,是藉由提高患部溫度,達到鬆弛緊張肌肉、消除肌肉痠痛、疲勞、改善局部血液循環,消除神經疼痛、慢性關節發炎、扭挫傷慢性期,或受傷後廿四至四十八小時,並無紅腫發炎現象者、虛勞性腰痛、落枕無發炎者,都須用熱敷處理。
熱敷的做法是,居家時,可用不燙手的熱毛巾,局部給予溫熱,或可用吹風機、電熱毯或泡生薑澡。若感覺皮膚太燙,絕不可勉強忍耐,應立即停止或移動位置,以免燙傷。每次熱敷時間十至廿分即可。一天可熱敷一至三次左右。
冰敷的主要目的是消腫、消炎。當受傷廿四至四十八小時內,患處有紅、腫、熱、痛任何一種情形時,都可使用冰敷。再擴大各種急性損傷後,皮膚、肌肉、血管受傷發炎或內出血,及韌帶、肌腱扭挫傷初期,痛風、類風溼性關節炎及退化性關節炎急性發炎期,可用冰袋、冷水沖洗,或用塑膠袋裝冰塊,外用毛巾包裹,置於患部五至十分鐘換一次,紅腫嚴重時,一天可數次冰敷。
簡言之,受傷後廿四至四十八小時前可冰敷,廿四至四十八小時後可熱敷。不過,趕緊就醫,少動、多休息,持續治療,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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