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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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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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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已附上post簡訊內容 煩請可否解釋 公然誹謗罪
[求助] 公然誹謗罪

恐嚇罪與公然誹謗罪

收到這樣手機的簡訊內容實在讓人很讓人不安
這樣子我算不是被恐嚇了
收到這樣子手機簡訊內容
發送簡訊內容的對方恐嚇罪是否成立?


前陣子因為家庭中的一位長者因病住院
在家中聽聞父親使用電話與其中一位妹妹交談內容
內容提到討論要趁家中長者意識尚為清楚時
請代書或是律師到院中將長者名下不動產作處置
但因為考量到家庭成員龐雜浩繁
因恐父親如此做為會引起其他成員糾紛
所以我也就以簡訊的方式將大約的談話內容
傳送了父親的其中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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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臺灣和信超媒體寬帶網 | Posted:2008-02-19 12:51 |
nofofg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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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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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依你所描述及所提供的簡訊內容來看,根本不構成公然侮辱罪或誹謗罪,我不知道對方有什麼理由主張?

而從你所提供對方的簡訊內容,實在不懂何謂「公訴罪非告訴乃論之民事罪」,公然侮辱罪及誹謗罪屬刑法規範,且並無「公然誹謗罪」之罪名。

最後,關於你所面臨的問題,因詳細情況無法得知,就不與討論了。


刑法第309條公然侮辱罪

所謂侮辱、乃對他人為輕蔑表示之行為。侮辱行為之內涵,須具有足使他人在精神上、心理上有感受到難堪或不快之虞者。

刑法第310條誹謗罪
意圖散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之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臺灣中華HiNet | Posted:2008-02-19 22:23 |
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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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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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務見解認為:行為人如能證明其有相當理由確信其發表之言論內容應屬真實,即無誹謗之故意,不應負誹謗刑責;而無須證明其言論內容、即誹謗之事確為真實。

我也覺得你的簡訊內容無法構成誹謗罪,如果對方真的無理的提告的話,在偵查庭上請令尊作證,證明你所傳簡訊內容屬實就OK了。


I'm back.
對傳統觀念持批判精神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08-02-20 09: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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