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1921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upside 手機 葫蘆墩家族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特殊貢獻獎 社區建設獎 優秀管理員勳章
頭銜:反病毒 反詐騙 反虐犬   反病毒 反詐騙 反虐犬  
版主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臺媒揭台灣有三支駭客網軍專攻大陸 也互相攻擊
臺媒揭台灣有三支駭客網軍專攻大陸 也互相攻擊

    台灣對外網路作戰,目前有包括臺軍“老虎小組”網路部隊、“國安局”和軍情局三個系統。前者著重作戰,屬於編制內“正規軍”;後兩者著重于情搜,參與者多為對外招募的民間駭客高手,算是“遊擊隊”。知情人士透露,這三支網軍,除了以大陸為目標,有時自己內部也會“相互踩線”。

  過去,就曾多次出現“國安”駭客和軍中網軍彼此入侵攻防的案例。

  據台灣《中國時報》報道,熟悉島內駭客生態的人士指出,目前“國安”、軍情兩局所招募的民間駭客高手,可分為兩大集團。一為較資深的“愛國青年團”,年齡約在30至40歲之間,目前最老的駭客是40幾歲,這些駭客願意為“國安”軍情體系從事網路作戰,主要都是出於愛“國”心,通常在“國安”軍情體系招募時,自願參與維護台灣利益的駭客任務,比較不計較酬勞,在乎的是成就感。

  駭客群交換心得還開年會

  另一集團則是“傭兵少年團”,平均年齡在20歲左右,其中最年輕的還有在學高中生,這些年輕駭客,通常是透過駭客社群互報“有好康”,多數看在高額酬勞上,以個案方式加入對大陸的網路駭客作戰。

  知情人士透露,島內的駭客社群,有自己專屬的網路聊天室,彼此間也有特定的溝通語言,這幾年來其實還開始臺面化,甚至在網路上直接號召駭客同好召開“駭客年會”,藉以彼此交流網路攻防的心得,據說今年已經是第三年召開“駭客年會”。

  據了解,島內這些駭客高手,有時“國防部”通資部、“國安局”和軍情局三個單位會搶著要,不過由於“國防部”網軍為軍職的正規部隊,編制固定、薪資也較低,因此民間駭客通常不會加入,最後多為“國安”和軍情單位吸收。

  “國安”、軍情薪優網羅高手

  而臺軍的正規網路部隊,最後只能請這些駭客,以上課和訓練的方式協助培養種子教官,因此真正頂尖的駭客高手,通常是屬於“國安”和軍情單位編制外的人員。

  據曾經與“國安”駭客接觸的人士指出,有“國安”駭客就透露,除了入侵大陸政府部門的電腦資料庫外,“國安”單位還曾指派他們,以植入木馬程式的方式,入侵臺軍內部的網路系統,美其名是要測試臺軍的網路防護能力,但實際上應該是要讓“國防部”“難看”。

  因為恰巧那段時間,正值外界盛傳,當時的“國安局長”薛石民可能接任李傑出任“國防部長”,所以那時才有不少臺軍泄密案爆發,其實就是他們這批駭客的傑作。

  對此,有軍方資通人員也證實,當時軍方網路偵測系統,確實追蹤到駭客行蹤不是來自大陸,而在台灣內部,甚至有些駭客還是軍方認識的人士;但是不是受“國安”單位指使,軍方沒有證據,加上當時因擔心引發政治效應,所以軍方對外也絕口不提,由於自己網路安全防護沒做好被抓到,也只好吃悶棍。

  據說當時軍方網軍進行反黑追蹤時,也曾無意間察覺,“國安”和軍情駐外單位人員,泄密的狀況更加嚴重,甚至包括相關諜報活動的人事時地物都可能已經泄漏,但礙于敏感性,軍方不可能對外透露,免得外界誤認軍方和“國安”單位真的在互鬥。   (來源:臺海網)

來源:新華網
http://big5.ce.cn/xwzx/gnsz/gdxw/200..._13443011.shtml



爸爸 你一路好走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臺灣和信超媒體寬帶網 | Posted:2007-11-30 00:10 |
foredoom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113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來源:新華網

..........看到這還能說啥...很 CCTV 嗎 表情 表情 表情


『 I Love The Way I Am .』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臺灣中華HiNet | Posted:2007-11-30 00:22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87011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