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照和簽證
持臺灣護照及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的來訪者可免簽證在韓國停留30天;新加坡、馬來西亞、泰國護照持有者可免簽證在韓國停留90天。
持有中國護照的遊客可免簽證進入韓國濟州島30天。持有美國、加拿大及日本有效簽證和出境機票的中國遊客可免(韓國)簽證,通過入境審查後可在韓國停留15天。其他情況均須先向韓國大使館或領事館申請簽證,申請簽證時所需資料等詳細情況可向附近的大使館及領事館詢問。
韓國駐亞洲地區公館
駐中國大韓民國大使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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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koreaemb.org.c...index.html其他在外韓國公使館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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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mofat.go.kr/miss..._map_en.mof (英語)
地區 公館 地址 電話 傳真
中國 駐中國大韓民國
大使館 北京市朝陽區
三裏屯東4街3號 (86-10)6532-0290 (86-10)6532-0141
駐北京大韓民國
總領事館 北京市朝陽區
三裏屯東4街9號 (86-10)6532-6773-5 (86-10)6532-03021
駐上海大韓民國
總領事館 上海市延安西路2200號
上海國際貿易中心4樓
402號 (86021)621-6417-20 (86-21)6219-6918
駐青島大韓民國
總領事館 青島市南海路9號彙泉王
朝大酒店3樓 (86-532)288-8900-1 (86-532)3887-0923
駐廣州大韓民國
總領事館 廣州市天河區體育東路羊
城國際商務中心西塔18樓 (86-20)3887-0555 (86-20)3887-0923
駐瀋陽大韓民國
領事館 瀋陽市和平區明哲大厦
13、14號 (86-24)2385-7820 (86-24)2385-6549
香港 駐香港大韓民國
總領事館 5, 6F, Far East Finance
Center, 16 Harcourt
Road, Hong Kong (852)2529-4141 (852)2861-3699
臺灣 駐臺北大韓民國
代表部 臺北市基隆路1段333號
1506室 (886-2)2758-8320-5) (886-2)2757-7006
新加坡 駐新加坡
大韓民國大使館 101 Thomson Road,
United Square #10-03,
Singapore (65)256-1188 (65)254-4586
韓國簽證
工作簽證 (Work Visas)
工作簽證的申請在韓國辦理(由雇主),但本人必須在本國拿到簽證才可進入韓國。即使本人在韓國也一定要重返一次自己的國家,再次回到韓國後才可合法就業。工作簽證有效期爲1年,申請需要2~4周時間。不換雇主繼續延長簽證時,可在韓國境內辦理。持有工作簽證入境後,需到出入境管理處 (Immigration Office)辦理居住許可證(residence permit)。沒有工作簽證在韓國工作屬非法打工,被發現時,需要交納罰款。
延長簽證 (Visa Extension)
除事故、健康惡化、航班取消等特殊情况,旅行簽證(tourist visa)一般不給予延長。其他種類的簽證,至少要在有效期限結束1天之前到各地區的出入境管理處(Migration Office)提出申請。
再入境簽證 (Re-entry Visas)
持有工作簽證期間去國外旅遊時,應該事先辦理旅行多次性簽證(Multiple Re-entry Visa),以免簽證被取消(forfeit)。手續費50000韓元。(單程- 1回再入境-時,30000韓元)在各地出入境管理處(Migration Offices) 辦理申請和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