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尚未
登入
註冊
忘記密碼
搜尋
贊助
贊助本站
數位公仔
紀念T恤
紀念馬克杯
廣告
刊登廣告
廣告價格
線上申請刊登
用雅幣刊登
免費刊登
目前客戶
簡訊
簡訊說明
購買金幣
發送簡訊
預約簡訊
發送記錄
好友通訊
罐頭簡訊
論命
數位論命舘
免費排盤工具
葫蘆墩 優生造命
葫蘆墩 八字命書
影音論命(葫蘆墩)
影音占卜(葫蘆墩)
購買金幣
星座分析
孔明神數
周公解夢
星僑線上論命
娛樂
影 像 行 腳
數 位 造 型
數 位 畫 廊
心 情 日 記
公 益 彩 券
送生日蛋糕
俄羅斯方塊
四 川 省
猜 數 字
比 大 小
泡 泡 龍
許 願 池
萬 年 曆
經 期 計 算
體 重 測 量
音 樂 點 播
衛 星 地 圖
時間戳字幕
男女聊天室
求助
論壇守則
會員等級
會員權限
語法教學
常見問題
最新活動
打工賺雅幣
首頁
新版首頁(全頁)
傳統首頁(全頁)
新版首頁(選單)
傳統首頁(選單)
MyChat 數位男女
命理風水
15
星僑五術軟體
4
葫蘆墩命理網
5
命理問答
9
四柱八字
1
紫微斗數
1
姓名學
手面相
易經占卜
1
風水研討
1
擇日&三式
1
西洋占星
無視論塔羅牌
10
修行&武術
1
中醫研討
五術哈啦
1
電腦資訊
13
硬體討論
5
超頻 & 開箱
3
數位生活
2
PDA 討論
手機討論區
軟體推薦
2
軟體討論
6
Apple 討論
1
Unix-like
網路&防毒
2
程式設計
網站架設
4
電腦教學資源
生活休閒
14
休閒哈啦
7
感情世界
2
上班一族
5
國考&法律
7
生活醫學
4
運動體育
1
單車討論
1
釣魚討論
6
旅遊討論
4
天文觀星
3
攝影分享
8
圖片分享
4
數位影視
2
笑話集錦
3
興趣嗜好
13
文學散文
7
繪圖藝術
1
布袋戲
3
動漫畫討論
3
美食天地
6
理財專區
心理測驗
1
汽、機車
3
寵物園地
模型&手工藝
4
花卉園藝
魔術方塊
獨輪車專區
電玩遊戲
13
遊戲歡樂包
4
CS討論
8
Steam
3
MineCraft
2
東方Project
英雄聯盟LOL
1
單機遊戲
2
WebGame
3
線上遊戲1
6
線上遊戲2
5
電視遊樂器
1
掌上型遊戲
2
模擬器遊戲
1
工商服務
6
虛擬城市
7
好康分享
新品販售
二手拍賣
1
租屋&找屋
工商建議區
1
站務專區
10
最新活動
活動成果
數位造型
心情日記
個人圖庫
新人報到練習
論壇問題建議
1
榮會及電子報討論
-最近版區-
-最近瀏覽-
»
生活休閒
休閒哈啦
感情世界
上班一族
國考&法律
生活醫學
運動體育
單車討論
釣魚討論
旅遊討論
天文觀星
攝影分享
圖片分享
數位影視
笑話集錦
»
國考&法律
法律討論
文苑計劃
資料分享
國考精華區
考取&現職甘苦談
解惑專區
»
法律討論
»
租約未到期,房東賣房子卻已進行中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9235
個閱讀者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white1314
級別:
小人物
x2
x5
分享:
▼
x
0
[求助] 租約未到期,房東賣房子卻已進行中
因考慮到要考國考到7月底,因此和房東續約到8月中,但前幾天遇到房東帶仲介來看房子和談賣房子的事才知,房東已委託不止一家房仲業者售屋,請問:
1.有租 ..
訪客只能看到部份內容,免費
加入會員
或由臉書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內容
x
0
[樓 主]
From:臺灣臺北市 |
Posted:
2007-06-13 13:03 |
white1314
級別:
小人物
x2
x5
分享:
▲
▼
附帶一問:
若主張「買賣不破租賃」原則,
是可以對舊屋主主張?還是對新屋主主張?
而新屋主若提出"除非提高房租,否則不允許續住至原租約期滿"的附帶條件
房客應該接受嗎?
還是可以向原屋主要求損害賠償?
謝謝:)
x
0
[1 樓]
From:臺灣臺北市 |
Posted:
2007-06-14 00:32 |
剎那中的自由
級別:
知名人士
x13
x463
分享:
▲
▼
一切都按照合約上的條款與雙方當初協議的來走!!
基本上房東有迫切的需要販售自己的房子,就看當初合約上怎麼談賠償的問題!!
這種租賃的問題 太多了! 房東要是能賣到好價格! 賠償點當初租約的違約金對房東來講不痛不癢!!
當房客的雖有百般無奈也沒辦法!! 畢竟房子所有權不是自己的!!
房東要是有財務方面的問題需要拍賣房子 房客能說什麼呢?!
看到你提出的這些問題 只能說你可能不太了解房屋租賃的關係!
你可以請律師來訴訟~~我想這是維護你權益最好的方式
可先跟房東商量 但我想效用不大!!
但是我想你再重新找房子住 是最有效的方式 也是最經濟的!!
要是你堅持不搬 不好意思 你已經犯了侵占他人財產的罪了 房東可以請警察來強制要你搬離!!
在租約中沒提及任何提前解約的協定 不好意思! 白紙黑字 當初是你簽名同意的!!
只能怪你當初忽視自己的權益!!
x
0
[2 樓]
From:福建 |
Posted:
2007-06-14 00:42 |
12191219
級別:
小有名氣
x24
x528
分享:
▲
▼
民事部分:
一切都按照合約上的條款與雙方當初協議的來走
刑事部分:
未經同意私闖民宅是犯法的,管你是誰.雖然屋主是所有權人但屋子在租賃期限內合法支配權是你.
看不到房子怎麼賣,想進就報警,不然看一次5000元
x
0
[3 樓]
From:歐洲 |
Posted:
2007-06-14 08:15 |
12191219
級別:
小有名氣
x24
x528
分享:
▲
▼
補充一下,一一答覆
1.有租約的房子,屋主可以不事先通知房客就逕行買賣處分嗎?
A:可以
2.租約中完全無提及若提前解約要如何處理,請問我該如何自保?
A:以你的損失而言
3.若房東強行要我們在租約當期之前搬家,可以跟房東要求損害賠償和精神慰撫金嗎?
A:1.你也可以不理他,絕對可以求償如搬遷費,內部設備的使得期限比例,交通費...大概1~2租金,或大家一拍兩散(以個人而言)2.精神慰撫金這是不可以的(沒涉刑事或侵權行為很難)
4.若我堅持要住到租約到期,可以怎麼主張我的權益?
A:不理他,他想進門就報警,報幾次他絕對怕你
x
0
[4 樓]
From:歐洲 |
Posted:
2007-06-14 08:34 |
12191219
級別:
小有名氣
x24
x528
分享:
▲
▼
要是你堅持不搬 不好意思 你已經犯了侵占他人財產的罪了 房東可以請警察來強制要你搬離!!
~~~~~~~~~~~~~~~~~~~~~~~~~~~~~~~~~~~~~~~~~~~~~~~~~
以實務是行不通
基本上契約沒公證是不能當執行名義
先打民事官司
要取得執行名義再強制執行,再執行沒兩個月動不了(契約有公證)
要趕你走--阿婆生子,他還要想辦法安放你的東西
租賃人只要說:我找不到房子,給我期限,我沒錢(一皮天下無難事)
我有一客戶租到一爛人
講了多好聽
結果拿一個月租金二個月押金
住近兩年
上法院-怕麻煩
他沒房客辦法
x
0
[5 樓]
From:歐洲 |
Posted:
2007-06-14 09:04 |
fe_h
級別:
小人物
x0
x33
分享:
▲
▼
你可以租到期限到為止..
房東要買賣房子是他跟買受人之間的事...(債權有相對性)
租約有書面未公證 仍可繼續租到期約到期為止 (這是債權物權化--債權物權化)
請看民法425..
也可以租約未到期抵抗房子受讓人 他想調高租金或有其他的附加條件
基本上 不用理他
法律保護你喔!!你安心吧
明天我路更遠
馬蹄成了蝴蝶
彎弓射箭,走過綠林
我是那上應考而不讀書的書生
來洛陽是為求看妳的倒影
x
0
[6 樓]
From:臺灣中華 |
Posted:
2007-06-14 10:49 |
white1314
級別:
小人物
x2
x5
分享:
▲
▼
謝謝諸位大大的回答
尤其是12191219和fe_h兩位善心人士的回答
真的使我覺得安心許多
讓我先前的
得以穩定下來
現在覺得
晚上可以好好
了
真是
啊
謝謝了
x
0
[7 樓]
From:臺灣臺北市 |
Posted:
2007-06-20 11:50 |
smilehouse
級別:
小人物
x0
x42
分享:
▲
▼
以你的情況,到8月中...正常的情況下~應該沒有房東和買主會發生如你擔心的~提前解約或請求賠償那些事..
但是沒有法律規定-有租約時.一定要先通知房客才能賣房子..也沒規定買主一定要先看過房子才能買...
如果原來的房東對買主沒有盡到告知(尚有租約)的責任.買主本來就有權利不租給你.
至於求償也只能向原房東求償了..
法律上對租約即使有一些規定..但如要依法處理..絕對沒有趕不走的房客(指一兩個月內)..也絕對沒有說因為有公証..一但租約到期就能強制執行馬上(一兩年內)請你搬遷的房東...
所以房東房客最好是-好來好去..一但要報警或走法院..就看誰懂"法"誰就佔便宜了..
巧智終歸庸俗
雄謀只餘虛話
x
0
[8 樓]
From:臺灣 |
Posted:
2007-06-22 23:35 |
yule3200
級別:
小有名氣
x8
x184
分享:
▲
今天看了好多法律的東東
這裡有篇真有趣
看一次5000元 ....
好也...哈哈
x
0
[9 樓]
From:臺灣索尼So-net網 |
Posted:
2007-09-01 01:46 |
MyChat 數位男女
»
法律討論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58228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