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上趙老師的刑總
可是我寄問題給他
他都沒回
希望會的人
可以幫我解答
請問
1.(保護主義中有一個為外國人攻擊台灣人,就是刑法第八條吧)那刑法第八條規定之外國人適不適用刑法對人的效力?
2.甲駕車撞死人,駕車逃逸成立三個犯罪責任:
(1)271+15 or (2)185之4+293
==>問題:這一題應是有義務吧,所以是不是應該用294才對?
3.甲晚上高速市區內飆車撞到乙,但甲駕車而去,乙死亡了。ans:271+15
==>問題:這不能算過失致死罪嗎(276)?構成要件過失的五要件不是都成立嗎?沒有185之4和294嗎?難到是只有甲把人乙特別丟到山中才算有185之4和294嗎?
4.妨果條件說意思是作為會發生結果,但不作為也發生結果嗎?妨果=防果?
5.考刑總的人,要背依法令行為不罰的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之行為的六大要件背起來嗎?還是只要背法條第二十一條第二項就夠了?
6.罪責成立要件是有故意罪責、過失罪責、責任能力、期待可能性、不法意識這些嗎?還有別的嗎?
------------------------------------
謝謝大家的回答
都很詳細也
大家人都好好喔
不知有沒有人會第六點和第四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