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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法药物查缉
为确保国人用药之安全,卫生署对不法药物之取缔工作,除由地方卫生局随时就辖区药商制造,输入或贩卖之药物及化妆品进行稽查和抽验工作,对抽验不合格者,依法查处外,并由卫生署结合地方卫生局成立「联合缉查小组」,配合警方及消费者代表,针对医疗院所、药局、药房及夜市等地,扩大查缉不法药物,以提高查缉成效,有效打击坊间流通之违规药品、杜绝不法药物流窜。卫生署除加强督导地方卫生机关取缔违规外,同时亦鼓励民众协助监督检举非法,并设置检举不法药物专用电子信箱:drug@doh.gov.tw及免付费服务电话:0800-058-828,以供民众检举及谘询。
凡是经核准制造、输入的药物(药品及医疗器材),依规定于其标签、说明书或包装上,应分别刊载以下事项:厂商名称及地址、品名及许可证字号、药品分级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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