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5448 個閱讀者
線上遊戲 快速索引
RF CSO LUNA 墨香 尋仙 暗黑 洛汗 運命 希望 仙劍 誅仙2
天堂 天堂2 SD鋼彈 勁舞團 爆爆王 三國志 楓之谷 QQ三國 魔物獵人 夢幻誅仙 烈日風暴 劍俠世界
艾爾之光 天子傳奇 中華英雄 幸福五角 永恆紀元 天翼之鍊 熱血江湖 戀愛盒子 吞食天地 吞食天地2 光明戰記 天龍八部
戰慄時空 第九封印 完美世界 仙境傳說 魔獸世界 星海爭霸2 無盡的任務2 極速快車手 武林群俠傳 全民打棒球 跑跑卡丁車 SF特種部隊
三國群英傳 未來啟示錄 暗黑破壞神 真三國無雙 夢幻龍族傳說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jiplum452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19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轉貼自官網...活動再追加喔 ^^

轉貼自官網...活動再追加喔 ^^
活動時間為===>2007.2.9 6PM到2007.2.12 11.59PM

1. 在活動期間內,在遊戲中狩獵怪物皆有機會獲得「神酒」。
2. 再以神酒向村莊中的活動NPC「普斯貓」兌換葫蘆種子(1個神酒可換1個葫蘆種子;50個神酒可換1個大葫蘆種子)。
3. 找尋空曠的場地使用道具欄中的葫蘆種子(大葫蘆種子),為預防獎品掉在撿不到的地方,強烈建議在空曠的地方種葫蘆。
4. 此時葫蘆種子(大葫蘆種子)會成長為未成熟的葫蘆(未成熟的大葫蘆),且會開始吵著要喝神酒,請先點選葫蘆種子為目標,再使用道具欄中的神酒,就會灑神酒在種子上囉。
5. 反覆灑上神酒後,未成熟的葫蘆(未成熟的大葫蘆)會隨機成長

為優良的葫蘆王(優良的大葫蘆王)、優良的葫蘆(優良的大葫蘆)或不良的葫蘆(不良的大葫蘆)。
6. 此時,優良的葫蘆王、優良的葫蘆與不良的葫蘆可以使用一般武器擊破,而優良的大葫蘆王、優良的大葫蘆與不良的大葫蘆則一定要使用天堂II各章節的紀念樂器才能擊破。
7. 未成熟的葫蘆若在三分鐘內未持續餵養使其成長,便會逃走消失;在葫蘆成熟後一分半鐘內必須擊破葫蘆以獲取隨機的獎勵,否則超出時間葫蘆就會逃走消失。
8. 由於優良的大葫蘆王、優良的大葫蘆與不良的大葫蘆僅可以使用紀念樂器攻擊,所以建議組隊或是請求身邊的朋友協助擊破,以防時間不夠而讓大葫蘆與不良大葫蘆逃走消失。
9. 可以用10個「神酒」向活動NPC「普斯貓」兌換天堂II肆章紀念樂器「克魯諾達布卡」。
註:紀念樂器分別有:克魯諾齊塔那琴、克魯諾鈴鼓、克魯諾杖鐘、克魯諾達布卡與克魯諾瑪拉卡斯五種。



1. 每個角色可以重複收集「神酒」,並與活動NPC普斯貓換取「葫蘆種子」、「大葫蘆種子」與「克魯諾達布卡」以進行養種子,打爆葫蘆的活動。
2. 「神酒」、「葫蘆種子」與「大葫蘆種子」的重量為0,可累積、交易、交換,並且販賣商店的價格為0,而僅有「神酒」可以丟棄,「葫蘆種子」與「大葫蘆種子」是無法丟棄的。
3. 在進行葫蘆祭活動時,請務必留意角色身上的空間是否足夠,以免發生散落一地的獎品道具無法撿拾的狀況。
4. 「神酒」只要狩獵怪物皆有機會獲得,而低於玩家等級九級以上的怪物(怪物ID顯示為深藍色)不會掉落。狩獵六十級以上的怪物,若低於玩家等級九級以上,仍不會掉落。而莊園系統的作物回收、搜魂石的使用,以及收集者的自體回收技能,皆不會影響活動道具的掉落機率。
5. 若玩家符合會打到「神酒」的條件,但只要是狩獵40級以下的怪物會得到機率是會降低的,狩獵半血怪物也是。若狩獵40級以下且為半血怪物,則掉落率更低。
6. 於2月20日上午10:00活動結束後,玩家倉庫及身上未使用完的「神酒」、「葫蘆種子」與「大葫蘆種子」皆會被系統回收。
7. 如因玩家個人線路不穩,導致斷線、連接失敗等問題,本公司將無法提供協助,活動仍照常舉行,不另做額外補償。
8. 本公司保留活動最後舉辦、修改、認定玩家資格的權利,正確資料以官網公佈為準。




祝言一生暫知己 逍遙一生而忘齡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臺灣 | Posted:2007-01-26 01:57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56162 second(s),query:15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