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3419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wlan6866 手機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7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棒球] 建仔 改寫台灣運動行銷史
轉貼自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2/4/9o37.html

不管是已發展18年的中華職棒,還是過去的職業籃球或現在的SBL,在沒有王建民之前,不管是行銷手法,還是明星塑造方式,用的都是土法煉鋼,在有了王建民之後,無論是廠商還是運動行銷,只要沾得上邊,都在這一波王建民風潮中,嚐到了甜頭,新的運動行銷手法,己成去年和今年的新主流。

所謂的新的運動行銷,可算是王建民在去年十月回到台灣之後,所吹起的手法。在台灣行之有年的中華職棒,在尋找廠商贊助方法,一般而言約有二種方式,一種是所謂的廣告看板贊助,在球場上設置看板,這種方式行之有年,由於球場看板數有限,除非有天價的贊助金額,否則有其總金額上的限制。

一種就是利用電視轉播來尋求廣告贊助,不過這種方式也是附著在球場上廣告看板,類似的手法,並沒有太多的新意。只是在票房或商品外尋求利基。

在多了王建民之後,這樣的土方法卻悄悄起了變化。過去是賣廣告看板賺錢,現在則完全運用王建民身價,行銷公司的對口單位換成了球隊的公關部門,或者是經紀人,不再由球隊業務部門直接尋找贊助廠商的老闆或負責人。過去找廣告看板通常會一次買斷,現在則除了付代言費,後面還附帶一堆廣告,或者整套行銷計劃。

過去是賣球隊本身的商品價值,現在台灣的職業運動特別是棒球則是賣起了個人。以高爾夫為主的智林運動行銷公司總經理施宣麟就表示,以前怎麼說賣身價,贊助廠商聽不懂,現在只要提王建民大家都非常清楚,如何運用行銷。而會這樣的差別,自然是過去沒有這麼大號召力的球員,現在則有了類似王建民這麼大牌的選手


【心得感想】

別只顧了賺錢而忘記了培養選手為國爭光阿



阿藍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臺灣和信超媒體寬帶網 | Posted:2007-01-24 11:33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52821 second(s),query:15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