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2435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alan8268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 鮮花 x28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勵志] 廚房與書房
和昔日摯友共進早餐,分享她和未婚夫的互動模式,彷彿回到古代,時空錯亂。
    為了配合男方的生涯規劃,她放棄熱愛的工作,參加師資學分班考試。

    趁著假日,她前往未婚夫家中探望,接下來的假期安排,他全然安排妥當: 第一天,協助大掃除;第 二天,看守夫家,因為其他人外出;第三天,拜訪小姑家。

  她雖然覺得不對勁,但又覺得應該入境隨俗應該努力學習當好媳婦、好太太,努力感受未來夫家的好。

    當她和未婚夫討論這些感覺時,他非常溫柔的說:妳還沒長大,等結婚以後就習慣了,我已經在爸媽家附近買了房子,也請人裝潢了一間漂亮的廚房送給妳。」

    從摯友未婚夫溫柔的話語裡,我閱讀到的是包裹糖衣的父權宰制合理化。
    在假期的安排活動上,女性沒有自己的時間自主權, 在外來居住點上,女性來不及表達意見, 在溝通互動上,以哄騙寵物的思考,更是意識形態偏差。

    其實沒有人真會去計較,關鍵是背後的價值觀,擅自為另一人決定而覺得理所當然,就是剝削。
    不是每個人都喜歡烹飪,料理三餐更不是女性的天職,請不要用愛情的名義送對方廚房。

    廚房事件不久後,在某報的心理諮詢專欄,看到一個家庭主婦想出國進修(女方家長願意
支付所有費用), 但先生不同意,幾經爭吵,先生有條件同意:只能在台北念碩士,而且晚上必需回家煮晚飯。

    專家給的建議是:妳願意在國內念碩士當然是最好,若不能回家做晚飯,可以在當天早上或前一天晚上先做好, 爸爸帶著小孩熱菜先吃,也可以一起去接晚歸的媽媽。

    彷彿成為公式:婚姻有問題,妻子求助,得到的武林祕笈是委曲求全。
    其實是先生需要再教育,但誰能告訴他呢?

    真正的女權並不是要每個女人都走出廚房,成為獨當一面的女強人。
    真正的女權只是讓人就是人,不分男女,都能不被物化、不被視為次等,都有為自己做主的權利。

    有的女人喜歡做家事,喜歡待在家裡, 認為先生孩子就是她的生活重心。
    這沒有什麼不好,只要是出於她的自由意志,

    但也有的女人熱愛自己的工作,喜歡不斷進修、追求新知,這更沒有什麼不對,
    任何人都沒有權利用「照顧家庭」的藉口硬生生綁住她。

    與其送一間美麗的廚房,不如給一個小小的書房, 並不是說我排斥下廚房。

    老實說,我喜歡親手為心愛的人做喜歡看他津津有味吃著的模樣,
    但那並不表示我「一定」得為他料理三餐。

    我做,是因為愛他,而不是責任或義務, 飯由我做,碗盤他洗,因為我們都同意那不是任何單獨一方的事情。

    同樣的道理,當一男一女組成了一個家, 所有的家事應該是兩人共同分擔,而不是單獨一方的責任。

    曾經聽過很可笑的說法,一個男人頗為自豪的說:
    「我可以算是新好男人吧!因為我會『幫』我太太倒垃圾。」

    那個『幫』字擺明了他根本就認為倒垃圾是他太太的事,事實上垃圾又不是他太太一個人製造出來的。

    在婚姻或男女關係中,很多女人根本是過著次等人的生活,
    她沒有自己的定位,地位比菲傭還不如 ,菲傭至少還支薪!

    而她呢?
    即使白天有工作,下班後還不是得家事一肩挑,她沒有自己的空間。
    婚前在家裡至少有自己的房間,婚後卻得跟先生共用一個房,想獨處時能躲到哪兒去呢?

    似乎只有廚房了,更慘的是,她連自己的人生都沒了,
    原本多大的理想抱負,結婚後在夫家長輩或丈夫「家裡誰照顧呢?」

    大帽子下,全得乖乖的放棄了, 悲哀的是,大多數過著次等人生活的女人,卻習以為常,
    或是誤認為婚姻本就是如此。

    憑什麼先生想進修時太太得無條件的支持、得獨力帶孩子兼賺錢養活一個家、得不讓生活
雜務干擾到他, 但當太太有心上進時,卻要委曲求全三頭六臂、兼顧家庭孩子老公和課業、還得受到百般打壓呢?

    憑什麼男人專心於工作叫做有上進心, 女人熱愛工作卻是不顧家庭呢?

    憑什麼在一個家庭裡先生可以有自己的書房,
    太太卻只能在廚房裡擺張小桌子湊合著用呢?

    憑什麼結婚一定要住到男方家呢?

    憑什麼婚後女性得改變自己幾十年的習慣,去迎合男方家人的心意,男性卻連多到女方家
中走動都嫌麻煩呢?

    很多男女之間似是而非的觀念,深思之後會有悲哀的感觸,千萬不要讓自己對這樣的環境
習以為常。

    女人,大可以不要過得那麼委曲求全, 如果妳目前的男友就是那樣的男人,會阻礙妳成長、 認為犧牲奉獻照顧家庭是女人的責任,那還不如早日離開他。

    當然,如果妳也有與他相同的觀念,那就另當別論,如果妳考慮與另一個男人攜手共度一生,不管是同居或結婚,請一定堅持在家中為自己留一處空間,不是廚房,而是書房。

【心得感想】

書房空間大小並不重要,書房是不是用來讀書也不重要,重要的是,那得是完完全屬於妳
一個人的地方, 其他人未得妳的允許不得擅入,那麼至少當妳想要獨處的時候,可以不必可憐兮兮的窩在廚房。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臺灣臺北市 | Posted:2006-12-13 09:36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129036 second(s),query:15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