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2138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ann1234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鲜花 x7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药袋标示7要项
【来源出处】 http://www.cyberbees.org/bl...002066.html

许多人看完病,拿回家之后,看清楚药「一天吃X次」,就把药袋丢了,既不了解自己吃的是什么药,也不关心注意事项,等到莫名其妙皮肤痒痒,怀疑是吃药的副作用,却偏偏怎么也想不起来药名,并犹豫着:剩下的药该不该继续吃完?
  这种情况很常见,由于民众不仔细看药袋,许多医疗机构也就懒得标示清楚,恶性循环的结果,去年发生了轰动一时的「打错针、吃错药」事件,就是血淋淋的教训。

  安全用药事大,确实看懂药袋很重要,财团法人台湾医疗改革促进会特地提供下列药袋标示项目的意义,以及民众应该注意的重点。

1.适应症:
  药品适用的疾病和对象,也就是卫生署核准该项药品得医疗用途。同一种药可能会有多种适应症,拿药时可请药师说明。

2.使用方法和用量:  
  不要光凭药品外观来猜测它的用法,不是所有药片或胶囊都用口服,也不是长得像针剂的都是注射用,应该看清楚是内服或外用后再用。特殊药品如吸入剂等,用法比较复杂,应请教药师正确用法。

  每次用量也必须先看清楚,有时每天用量及次数会有变化,有时是出现特定症状时才需要用。有些药品不可磨粉或剥半,有些应嚼碎再吞服,有些要泡水,有些服用后半小时内不可躺下。

3.注意事项(包括警语和禁忌)
  这项说明要特别注意,包括老人、幼儿、孕妇和仍在哺乳阶段的妇女、肝肾功能不佳、对某药品成分曾产生过敏,或同时服用多种药品的人,都是经常被提醒的对象,有些药品并不适合这些族群使用,有些则是吃药后会有特殊反应。

  一般人也不可轻忽注意事项,例如有些药吃了会想睡觉,吃完不适合开车或操作机械。

4.使用期限、日期和保存期限:
  如果拿到的是药厂包装的药品,因为包装没被破坏,只要依标示保存药品即可。如果拿到的是分装的药品,通常在给药期限内就该用完。

5.保存期限:
  一般常见的保存方式有避光、避湿、避热、冷藏或冷冻储存等。保存方式会影响有效期限,即便是药厂包装好的药,若没有适当保存,其有效期限可能不如预期。有些人会把药品放在车内,车内高温很可能破坏药品品质,影响疗效。

6.药师姓名:
  一般人常会忽略拿药给自己的人是不是药师,如果药袋上没有标示药师姓名,你可以注意给药的人有没有配戴药师证件,询问他是不是合格药师。

7.副作用:
  药物多少都有副作用,如果药袋标示清楚,病人可以了解某些症状可能是由药物引起,不会过度担心﹔也可和医师或药师讨论是否要减量、换药或停药。否则,病人不清楚药品副作用,很可能把副作用当成另一个疾病,又去看另一个医师,反而会让病情更复杂。



【心得感想】

我想看完医生后,药剂的一些注意事项都是很重要的。大部分的人通常都是把该如何服药的时间记下来后,就不会再仔细去看药袋上的其他需要注意的地方。像我就常常忽略了确定药师是否为合格药师...


[ 此文章被ann1234在2006-11-02 16:17重新编辑 ]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教育部 | Posted:2006-11-02 15:50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59968 second(s),query:15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