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1372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自幹王 手機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54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古文][分享] 六國論   蘇軾
春秋之末,至於戰國,諸侯卿相,皆爭養士自謀。其謀夫說客、談天雕龍、堅白同異之
流,下至擊劍扛鼎,雞鳴狗盜之徒,莫不賓禮。靡衣玉食,以館於上者,不可勝數。越王勾
踐有君子六千人,魏無忌、齊田文、趙勝、黃歇、呂不韋皆有客三千人,而田文招致任俠奸
人六萬家於薛,齊稷下談者亦千人,魏文侯、燕昭王、太子丹,皆致客無數,下至秦、漢之
間,張耳、陳餘號多士,賓客廝養皆天下俊傑,而田橫亦有士五百人。其略見於傳記者如此
。度其餘當倍官吏而半農夫也。此皆役人以自養者,民何以支而國何以堪乎?蘇子曰:此先
王之所不能免也。國之有奸,猶鳥獸之有鷙猛,昆蟲之有毒螫也。區處條別,使各安其處,
則有之矣;鋤而盡去之,則無是道也。吾考之世變,知六國之所以久存,而秦之所以速亡者
,蓋出於此,不可不察也。夫智、勇、辯、力,此四者皆天民之秀傑也,類不能惡衣食以養
人,皆役人以自養也。故先王分天下之富貴與此四者共之。此四者不失職,則民靖矣。四者
雖異,先王因俗設法,使出於一:三代以上出於學,戰國至秦出於客,漢以後出於郡縣,魏
晉以來出於九品中正,隋、唐至今出於科舉。雖不盡然,取其多者論之。六國之君虐用其民
,不減始皇二世,然當是時百姓無一叛者;以凡民之秀傑者,多以客養之,不失職也。其力
耕以奉上,皆椎魯無能為者,雖欲怨叛,而莫為之先,此其所以少安而不即亡也。
  始皇初欲逐客,用李斯之言而止;既併天下,則以客為無用。於是任法而不任人,謂民
可以恃法而治,謂吏不必才,取能守吾法而已。故墮名城,殺豪傑,民之秀異者散而歸田畝
,向之食於四公子、呂不韋之徒者,皆安歸哉?不知其槁項黃馘以老死於布褐乎?亦將輟耕
太息以俟時也?秦之亂雖成於二世,然使始皇知畏此四人者,使不失職,秦之亡不至若是其
速也。縱百萬虎狼於山林而饑渴之,不知其將噬人。世以始皇為智,吾不信也。
  楚漢之禍,生民盡矣,豪傑宜無幾;而代相陳豨過趙從車千乘,蕭、曹為政,莫之禁也
。至文、景、武之世,法令至密,然吳濞、淮南、梁王、魏其、武安之流,皆爭致賓客。豈
懲秦之禍,以謂爵祿不能盡縻天下士,故少寬之,使得或出於此也邪?
  若夫先王之政則不然,曰:「君子學道則愛人,小人學道則易使也。」嗚呼,此其秦漢
之所及也哉?


[ 此文章被自幹王在2006-04-17 21:59重新編輯 ]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台灣電訊 | Posted:2006-04-16 23:23 |
自幹王 手機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54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站長
可以幫我改一下嘛
應該是其他類
不是手相
我當初弄快了
沒看清楚
掰謝
希望大家都能好好讀古文唷
增加語文水準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台灣電訊 | Posted:2006-04-16 23:37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11411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