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9546 個閱讀者
04:00 ~ 4:30 資料庫備份中,需等較久的時間,請耐心等候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weifan 手機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特殊貢獻獎 社區建設獎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6 鮮花 x1961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發表] 被告送達地址寫錯怎麼辦(就醬辦)

今天乍見課研版多了一個法律討論...是今天開版的嗎??沒注意...一進來又都沒文章....

來開市一下啦~~請各位朋友來此版逛逛

俗話說,法律保護懂法律的人啦~~來增廣見聞也不錯呀...

==============================================

我要發表的是一個關於訴訟實務上的行為,這個行為是親身經歷

話說,我婆婆去年被一台小發財撞傷後,大意的我們居然忘了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還好及時發現趕緊遞狀....就在慌亂中,將被告的地址誤書了...天吶...到了開庭時被告當然不會出現

經查,書記官說地址有 ..

訪客只能看到部份內容,免費 加入會員 或由臉書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內容




獻花 x4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6-03-31 17:23 |
霞客 手機 會員卡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特殊貢獻獎 社區建設獎 優秀管理員勳章
知名人士
級別: 知名人士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62 鮮花 x1027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正好小弟在讀民刑訴....(有夠多的啦 技術性很高 不能用邏輯推出來 規定這樣就這樣 讀程序法真無聊 )
書記官好像一堆雜事要做耶 ~"~
感謝分享 實際經驗


[ 此文章被霞客在2006-04-03 21:13重新編輯 ]


塵與土. 雲和月.

獻花 x1 回到頂端 [1 樓] From:台灣學術網路 | Posted:2006-04-03 19:18 |
Ivon 會員卡 葫蘆墩家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個人商品
特殊貢獻獎 社區建設獎 優秀管理員勳章
驗證會員
級別: 榮譽會員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338 鮮花 x14237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打電話告訴法院啦
叫法院改一下住址啦
因為公家機關難免會把住址打錯的



^^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6-04-03 21:39 |
pigco 手機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23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下面是引用Ivon於2006-04-3 21:39發表的 :
打電話告訴法院啦
叫法院改一下住址啦
因為公家機關難免會把住址打錯的
原發文者是分享心得,內含解決方法了。
而且原文也不是說公家機關打錯,
而是原發文者自己給錯地址了...

要回文也先看清楚原文吧。

順便謝謝原發文者分享拉~


獻花 x0 回到頂端 [3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6-04-03 21:42 |
12191219 會員卡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社區建設獎 優秀管理員勳章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4 鮮花 x528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版主的問題現在是打民事還刑法不詳:
如果民事是採當事人進行主義
當然都自己來
其實不難
花一千元去國稅局財產資料就挖出來了,住址當然不難
如果是刑庭,現在應該還在檢察署,要求檢察官以戶籍通知就可以了


獻花 x0 回到頂端 [4 樓] From:APNIC | Posted:2006-04-04 09:12 |
SaintChris 手機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社區建設獎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8 鮮花 x712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下面是引用12191219於2006-04-4 09:12發表的 :
版主的問題現在是打民事還刑法不詳:

上面有說

大意的我們居然忘了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還好及時發現趕緊遞狀

大約在文章的第5、6行


獻花 x0 回到頂端 [5 樓] From:台灣數位聯合 | Posted:2006-04-04 11:57 |
sanka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2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我之前也有寫錯地址, 印像中只要前往法院, 買張狀紙, 寫個呈告知法院改地址即可(可以請法院輔導員教你寫)


獻花 x0 回到頂端 [6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6-04-07 10:59 |
聿嵐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13 鮮花 x561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再寫狀紙到法院,請書記官更正即可
電話沒有任何的證明力哦!


祝大家金榜題名~
別忘了給樓主鼓勵的獻花及推薦喔^^
獻花 x0 回到頂端 [7 樓] From:臺灣中華HiNet | Posted:2008-04-04 17:27 |
smilyyang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鮮花 x32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很簡單阿
直接寫個聲請更正狀遞送法院給書記官聲請更正就好啦 表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8 樓] From:歐洲 | Posted:2008-04-14 03:07 |
blues004 手機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38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記得當事人聲請
請書記官更正就行了吧
書記官只是打雜的
別以為他有很重要 表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9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05-07 01:28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90512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