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15383 個閱讀者
 
<< 上頁  1   2   3  >>(共 3 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pkkbkraa 會員卡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終身成就獎
知名人士
級別: 知名人士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6 鮮花 x1760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下面是引用kinta於2005-11-22 20:32發表的 :
基本銷耗電力:
基本上沒有功率的輸出...但電器本身都會有基本消耗
可以比是車子的怠速.....車子沒在跑..但是仍是有在耗油
電器就算沒有輸出功率...但是本身會有功的消耗
.......
補充:
kinta版大所說的"基本消耗電力"
這應該是叫做"消耗功率"
所有插上電源的物品
都會有消耗功率
所有物品其實都可以當做是一個"電阻"
只要有"電阻"就會有消耗功率產生...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0 樓] From:台灣台灣索尼 | Posted:2005-11-22 20:46 |
流浪中的愛情 手機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社區建設獎 特殊貢獻獎 終身成就獎
知名人士
級別: 知名人士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鮮花 x460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下面是引用pkkbkraa於2005-11-22 20:46發表的 :

補充:
kinta版大所說的"基本消耗電力"
這應該是叫做"消耗功率"
所有插上電源的物品
.......

小弟之所以不打成消耗功率是電器用品有輸出能力消耗功率基本需要消耗功率
所以使用基本消耗電力來稱之
您比喻的很好....
可以把基本消耗電力當成一個電阻很大的電阻於電路上消耗的電力
而輸出能力消耗功率則是電阻較小的數個電阻於電路上消耗的電力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1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5-11-22 21:06 |
super_xp 手機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特殊貢獻獎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46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小弟個人認為呢 P功率=V電壓I電流 其中會改變的只有電流 電壓不可能改變大家都同意吧
因為接更多的電器 要消耗的電流就更多 就好像你養越多隻狗 要準備更多的飼料
然後呢 你每個月買飼料的預算有限 飼料不夠怎麼辦 每隻狗就吃少一點
但是狗可以餓肚子 CPU跟你說我要80W能工作 你的電流硬是給它減少 功率不足 我就當給你看
以上是POWER不足瓦的情況
所以呢 換個方式說 你說你的POWER 600W P=VI 假如不管你電腦接多接少它都必須耗電600W的話
方法一
電腦裡V是不會改變的大家都同意吧 那換句話說 你要P達到600 只有在每個零件上提高電流囉
然後呢 本來80W的P4 CPU電流硬是要提高電流 為的目的就是總功率必須消耗600 所以CPU必須耗電80W以上 你覺得可能嗎
方法二
既然電腦裡的零件不能提高消耗的功率 那唯一可以提高的就是POWER了 假如我接600W POWER實際上電腦只耗
250W左右 換句話說 還有350W就是要POWER自己耗掉 那又因為古人說 能量不滅定理
350W的電不可能在POWER自然揮發 只有用熱能耗掉(不然你還想的到啥方法 輻射嗎還是發亮....)
所以POWER就必須多耗掉350W的熱能 大家想想 P4 80-100W已經可以煎牛排
POWER要耗掉350W那你的POWER要有多燙才行 換句話說 假如你的電腦接一大堆阿里不答的東西
想辦法把總功率耗掉接近600W 那你的POWER就可以不用那麼燙了 .....   可能嗎

相信其他大大所說的吧 POWER的耗電量跟你的電腦裡接多少東西才有關 跟POWER沒關 它是無辜的 還他清白吧
頂多就是效率好不好 這也就是為何POWER的廠商都在推主動式PFC 它的效率較好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2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5-11-22 23:15 |
steven-9889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0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嗯~~,500W應該是指他的最大出力~~,但當你沒有用到那麼大的W數,耗電量應該和300W差不多,除非你的電腦原本300W推不太動~~,有點不足,換了500W後,就可以完全滿足所有的週邊,但有可能用掉的W數就比300大一點,所以電就會用多一點~~,但不至於用到500W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3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5-11-23 11:49 |
frank0103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11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耗電量和POWER 瓦數不會成正比啦, 要看你的其它硬體的耗電量來定的, 它只是代表最大可支持多少瓦數的輸出而已, 又不是工作時都用500瓦輸出....如果你接的硬體越多, 高瓦數的會較會穏定 表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4 樓] From:廣東省 | Posted:2005-11-23 13:04 |
pda1 手機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13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500W的意思是說power可以提供最大到500W你用300w它就只有耗300w的功率就是你用多少它就用多少


帥哥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5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5-11-30 21:56 |
rr1112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3 鮮花 x42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高性能=高耗電...

我朋友的遊戲機2*6600GT+3*HDD+1*DVD +1DVD RW+1個空虛險示面版+好幾個12CM風扇...

這樣他就塞了一顆海韻S12 500W的.她說未來還會昇級顯示卡.一次就買500W.以後就不怕啦....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6 樓] From:歐洲 | Posted:2005-12-11 21:24 |
f20033 手機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15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用多少電,是看你的用電電度,並不是看你的 power 多大,
如果硬體一樣,用電應該一樣多,
並不會因為 power 不同,吃的電量而不同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7 樓] From:台灣數位聯合 | Posted:2005-12-11 21:51 |
流浪者 手機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特殊貢獻獎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5 鮮花 x45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我看完這個討論 感覺有些大大回的文好像只是在灌水
跟本不懂基本電學 , 而且只是打10幾個字回應一下
沒有實際科學舉例

個人還是以你硬體用多少電去算才對

如果有去看power的說明書 ,因該可以看到輸出功率總合等於你買的power的w   <--也有PFC的說明
http://www.enermax.com.tw/chinese...y1.asp?PrID=10
但是它說的每個接頭可用到最高 A 的總合才有用到最大輸出功率 W
沒錯每個原件都有 電阻 都會消耗電
不過電壓越高電阻越小 還有電線也是有電阻的哦
電線是看截面積和線長在加上材料的電阻去算出來的 <--忘了這麼+ - * /了
樓主我看你還是去讀一下基本電學就會知道你問題的答案了
對了好像年中的時候有本雜誌有寫POWER的用電比較 <--等我找出來在補上

還有如果是像有些大大說的消耗電率=POWER的 W 數的話
那台電的變電所每天自己就要吃下多少電呀????? 哈哈 台電是吃電大怪獸嗎??????


[ 此文章被流浪者在2005-12-12 01:02重新編輯 ]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8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5-12-12 00:05 |

<< 上頁  1   2   3  >>(共 3 頁)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70049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