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5098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a5204511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19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文章表情[硬碟] 一台電腦裝兩個硬碟怎用??~急~(((((已經解決)))))
我有兩個硬碟都灌有XP系統了!!

一個為40G另一ㄍ為80G~~~

我想要裝在同一台電腦該如何用呢??

希望可以告訴我該怎設定BIOS才能讓我在開機ㄟ時候能選擇想要從哪ㄍ硬碟開機!!

或者有其他方法可以讓我在開機的時候能選擇要從哪個硬碟開機!!

先在這裡說聲"謝謝"


[ 此文章被a5204511在2005-09-12 22:53重新編輯 ]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5-09-12 21:43 |
water_luh 手機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特殊貢獻獎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70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已經灌好了系統,若不想再重灌... 那就從BIOS選擇開機的硬碟吧.....

現在的BIOS應該是直接選擇要用的硬碟的型號... 然後把它設定為第一開機順序就可以了.....
(要怎麼設定,最好看一下MB的操作手冊.....)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台灣亞太線上 | Posted:2005-09-12 21:53 |
a5204511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19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謝謝指教^^

我先用看看!!

行ㄉ通我在回覆答謝你^^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5-09-12 21:59 |
shine121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5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看妳要用那個開機
進到那個之後
在我的電腦
把不想裝作業系統的硬碟直接格式化就行了


獻花 x0 回到頂端 [3 樓] From:台灣教育網 | Posted:2005-09-12 22:40 |
a5204511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19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感謝大家的指教^^

我已經順利由各位所得ㄉ方法用好了!!

非常感謝各位^^


獻花 x0 回到頂端 [4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5-09-12 22:54 |
tovol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6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大大你有沒有跳jmp啊,一個設ma,一個設sv啊.


獻花 x0 回到頂端 [5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5-09-26 04:54 |
Carlos2 手機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146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為什麼不把不用的硬碟格式化掉呢?
留下一個作業系統就夠了吧...


獻花 x0 回到頂端 [6 樓] From:台灣數位聯合 | Posted:2005-09-27 18:09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69330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