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1645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豬肉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426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棒球] 洪一中防偷窺有一套
http://news.pchome.com.tw/sport/chinatimes/2...12022056241000.html

牛隊許國隆「偷看」捕手移位吵得沸沸揚揚,球員時期有中華職棒第一鐵捕之稱的La new熊教頭洪一中,只要捕手花一點心思,想想防止之道,其實也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

洪一中說,打者偷看捕手移動位置的小動作,他以前當球員時就常發生,尤其是前獅隊洋將林克,最常有「偷瞄」的習慣,由於規則沒規定不能偷看,自己只好花一點腦筋,想一想要如何不被對手得逞。

洪一中說,其實要防止被打者偷看的方法很簡單,他過去作完暗號身體就會作出半蹲、兩腳距離拉大的動作,等到投手準備要出手時,身體再向內外角方向移動,由於移位的時機打者正全神貫注在投手的來球,自然不可能會注意捕手要往那個方向移動,任打者怎麼偷看也沒用。

洪一中表示,現在許多捕手通常在作完暗號後,就馬上往內外角移動,如此一來,當然會被打者偷瞄到投手會投那個角度的球路。他說,既然沒有規定打者不能偷看捕手移位,捕手自己本身就要有防止的辦法,一旦真被偷看,也不是多嚴重的事。

昨晚的比賽...我特別留意許國隆打擊時的眼睛...發現並沒有偷描捕手的現象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5-08-12 12:21 |
boywind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鮮花 x311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最近炒的這麼凶
許國隆當然低調囉


我只要你記得~~我一直喜歡妳
快樂....
我的快樂就只是希望能讓喜歡的人待在我身邊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5-08-12 12:53 |
大東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社區建設獎
知名人士
級別: 知名人士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4 鮮花 x834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許同學應該這陣子壓力變超大 輿論的壓力

且他以後所打的球一定也更不營養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5-08-12 14:29 |
musicmonmon 手機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14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其實只要不違規
任何動作都是合理的
小動作都只是個人吃飯的本領
不管是黑貓還是白貓
抓得到老鼠的就是好貓
管他是怎麼抓來的   不是嗎?


獻花 x0 回到頂端 [3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5-08-12 15:02 |
martyb 手機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57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已變制變,我覺得那是個人習性,應該沒什麼差才對,反正捕手都有反制的能力,管他偷瞄不都瞄 表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4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5-08-12 16:27 |
seichu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314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不違規不代表合理,就像攢法律漏洞一樣...
不過為達目的、不擇手段,區區臭名又何妨?端看個人取捨...


曲終人不見,江上數峯青

漂魄歐吉桑
獻花 x0 回到頂端 [5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5-08-13 01:21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88506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