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uny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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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贴]走了样的自由
黄昆岩】
美国第四任总统汤姆斯杰弗逊是开国元老之一,是典型的文艺复兴人。律师出身的他,有设计建筑嗜好,设计过维吉尼亚大学,一七七○年并在位于该校附近的蒙地且乐(Montiecello),画蓝图建立自己的住家,房子里有很多他发明的「机关」。
他也留下不少打动人心的格言,其中有一句是:「自由要靠不断的守护与监测。」
自由不易得,要它永续,更要靠有见识而能律己的社会人严密监视。但当自由被人扭曲或滥用而脱轨走样,要把它拖回轨道,社会还得有水准的人民。社会是由个人组成的共同体,它的成员水准不高,社会水准就高不起来。
俗话说「创业维艰,守成不易」,它可以说是杰弗逊格言的翻版。这句话说来容易做则难,在台湾社会完全应验。中华民国经过军政、训政两时期,才进入宪政时期。
比起我们,美国宪法几乎可以说是昨天制订,今天就实行,而且经年累月,国家原法屹立不变,修宪不多,法治比我们澈底,自由在他们的国度中似乎如鱼得水。
比起美国,法国已重订宪法五次,现在的法国,是戴高乐所倡导的第五共和国;从一七八九年以来的历史,充分说明法国人的急进精神,比起美国人严守母法似乎差一截,但与我们相比还好得多。
回首我们自己,行宪准备期就去掉几十年,牺牲不少人物,才有了民主,摆脱白色恐怖。但不到廿年,自由两字在台湾已被随意扭曲、滥用,完全荒腔走板。
我曾参加一个欢送一位外国媒体工作人离台的餐会,当有人请他说几句话,他率直指出,我们是讲究自我方便,不尊重别人权益的民族,道出外国人对我们社会与民族性的观感。
其中不能推诿责任的首是媒体,翻开报纸或打开电视,报导的都是侵害别人自由而闹出的社会案件。
例如永远不休的政治口水战、立法院藉责任免责权而耍的杯葛、狗仔队不管别人隐私权而揭发的绯闻、妨碍公务与司法的行径、任务在保护百姓与维护社会安全的警察把儿童受虐致死案件吃案等,哪一件不是藐视法律与践踏别人自由的产物?自由,你在这社会成了什么样子?
中国时报有一篇社论「够了!我真的够了!」道出对媒体缺乏职业道德的控诉。
我也要喊够了!但我控诉的,是滥用自由与麻木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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