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2691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boeyen 手機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8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小說][分享] [分享]人生所追求的修養!
別急!慢慢來
當您面對失敗或頹勢時,千萬別慌了手腳而
大發雷霆,試著將注意力放在~~~
「就算功敗垂成,至少妳學到了」諸如此類的
積極想法上,它會很神奇地舒緩緊繃情緒,做出正確的判斷
和反應。


承認自己錯了,別人對了
認真傾聽別人的觀點和意見,並且勇敢地面對
錯誤,
絕對是EQ指數向上跳躍一大步的指標。


別被輕易收買
隨時都在面對誘惑的人生,得學會明察秋毫因為小惠的背後可能要付出極大代價!
比較安全的應變是,說些「謝謝你的提議,我會仔細思考。」
「這個條件很誘人,值得考慮。」等等好聽話,然後改變話題,讓對方知道您真的需要時間好
好思考,此舉將使您重掌控制權,不致於做下以後會讓您後悔莫及的決定。


慎選朋友
雖然人生中有許多事由不得您,也許您很難量身訂作一個默契十足的好老闆,
但是對於該和什麼樣的朋友往來,您有絕對的主導權!
睜大眼睛,選擇真正對您知無不言、可以患難與共的朋友吧!
在您情緒失控時,他們會先幫您踩剎車。


學習更明快而果斷
試著用最精煉簡潔的詞句表達您的意見想法,千萬別拉拉雜雜閒扯淡那不僅可能把對方搞瘋,
也會惹得自己心煩意亂。


就事論事
女人常犯的毛病是常常人事不分,一面對批評就直覺以為別人和您過不去,
不是想當然爾反應過度,就是暗自啜泣療傷,甚至因此而喪失自信!
在這一點上,男人比較能理性就事論事的態度,值得學習。


溝通,再溝通
別做個遇事就逃的縮頭烏龜,坦誠面對困境,不厭其煩地溝通,雨過天晴時,
您一定會有所學習和成長。

被拒時切忌惱羞成怒
當您的提議被否決時,先耐住性子聽聽對方的解釋,
千萬別動不動就板起臉回敬一句:「那沒什麼好說的了。」
要知道當您表現得像隻劍拔弩張的刺蝟時,別人也會毫不留情地以牙還牙。


少自作聰明妄下結論
譬如當一個您甚有好感的異性婉拒您的邀約時,別一口咬定一定是因為您太胖或臉上的雀斑讓
他卻步,天知道除了他真的有事外,還有上百個非常合理而正當的理由,試著別太小題大作。


學著判斷輕重緩急
生活中要處理的事實在多如牛毛!有些無關緊要的小事,不妨看開些;
將心力放在急迫而深具影響力的任務上,要知道通常瑣事最是折煞人,
如果不學著捨輕就重,保證心情恐怕永遠像是滾滾沸沸的活火山,等著隨時爆發。


萬全準備
比如執行一項大計畫前,一定要有充分的準備,
而在距離開始倒數計時的關鍵時分,將全副心神放在活動重點上!
如果覺得緊張,試著想像活動十分圓滿地結束!它會讓您稍微鎮定,
且較能專注在流程細節上,成功完成任務的機率亦相對提高。


直言您的需求
如果您期待人們都具備有讀心術,可以準確無誤地得知您的需求,
那麼恐怕您得一直生活在失望之中了。


別心浮氣躁
如果您內心有所抱怨,找個朋友吐吐苦水,然後忘了它!
記得高EQ的人是不會把怨懟埋藏在心裡。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04-11-08 01:23 |
Ivon 會員卡 葫蘆墩家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個人商品
特殊貢獻獎 社區建設獎 優秀管理員勳章
驗證會員
級別: 榮譽會員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338 鮮花 x14237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下面是引用boeyen於2004-11-8 01:23發表的 [分享]人生所追求的修養!:
別急!慢慢來
當您面對失敗或頹勢時,千萬別慌了手腳而
大發雷霆,試著將注意力放在~~~
「就算功敗垂成,至少妳學到了」諸如此類的
積極想法上,它會很神奇地舒緩緊繃情緒,做出正確的判斷
.......
有時候修養對每一個人來說都滿重要的啦
但是也是要看個人把他做好啦



^^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6-08-12 11:36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54383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