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2197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王小石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1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资讯] 请有在工作的大大注意,这是劳保局最新的资讯,请大家参考
请各雇主(事业单位)依规定于94年6月30日前办理所属劳工参加劳退新制或旧制之意愿征询

劳工退休金条例所规定的劳工退休金制度,也就是所谓「劳退新制」,将在94年7月1日起实施,各雇主(事业单位)是否已经办妥所属适用劳基法劳工参加劳退新制或仍沿用劳基法旧制的意愿征询作业了?劳工朋友们是否已经填写「劳工退休金制度选择意愿征询表」送交雇主(事业单位)了?劳保局特别提醒各雇主(事业单位),应依规定最迟在94年6月30日前完成所属劳工参加劳退新制或劳基法旧制之意愿征询作业,亦吁请各劳工在该日前向雇主(事业单位)提出选择参加劳退新制或劳基法旧制的意愿,俾向该局申报,以维护自身权益。

为便利各适用劳动基准法的单位办理劳退新制或劳基法旧制的意愿征询作业,劳保局已于94年3月1日全面寄发宣导通函,通知办理征询劳工选择劳工退休金新、旧制意愿 ..

访客只能看到部份内容,免费 加入会员 或由脸书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内容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5-03-30 10:36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71087 second(s),query:15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