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1781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gaohanwin 手机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4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WinXP] 请问关于分割硬碟!
刚买一颗新硬碟的时候.
如果想把这颗硬碟当做master ..

访客只能看到部份内容,免费 加入会员 或由脸书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内容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5-03-22 01:38 |
adelin 手机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社区建设奖 优秀管理员勋章
头衔:欢迎至软体讨论区参予讨论  ..欢迎至软体讨论区参予讨论 ..
版主
级别: 版主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版区: 软体推荐, 软体讨论, 程式设计, 电脑教学资源
推文 x15 鲜花 x241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如果是安装win2000 or win xp,直接使用安装光碟开机即可分割.....
如果是安装win98 or win me ,可使用fdisk...
或是用spfdisk也可以进行分割,这有全中文的介面,对一些初学者比较平易近人


抢救受性侵孩子 缺我不行

◎软体各类问题提问讨论欢迎至 数位男女-软体讨论区参与加入讨论
软体讨论区各版注意事项已于2006/11/17更新,请拨空阅读
◎如对版规有其他问题或建议欢迎于问题举报和意见专用帖提出讨论,谢谢..
◎本论坛的运作需要您的支持:现在加入荣誉会员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05-03-22 10:39 |
jcluh6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12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要看硬碟容量有多大,除了C: 安装 OS 外 D: , E: 要拿来做什么用,
是否要安装一种以上的 OS ,如只有一种 OS ,C 大约1/3左右,D占
剩下的4/5 放资料,其余的给E 备份一些资料和系统如ghost档。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教育部 | Posted:2005-03-22 11:40 |
farmmouse 手机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特殊贡献奖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34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其实很多人都不知道要怎么切会比较好
软体可以选用spfdisk在网路上可以找到
真的不会用的话也可以用fdisk来切割
基本上看自己的用途和硬碟的容量来区分
通常C槽的话灌上XP和OFFICE还有一些翻译软体和程式基本上5G到10G就差不多了
其他的槽我会为MP3切割一槽来放
游戏则不要放在C槽也另外切割一槽来摆
至于自己平常用的程式和驱动程式硬碟大的懒的放光碟也可以另外切割来摆
尽量把自己的资料归类好来摆放
这样子找档案的时候会比较好找欧
这样子的好处是要是C槽中毒或挂掉了
只要简单的格式化重灌也不需要再将其他的东西搬开了
以上是我的浅见


献花 x0 回到顶端 [3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5-03-22 21:55 |
efifing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 鲜花 x3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我想你多数会用xp吧
那就安装xp时分割吧, 它会有精灵教你
要不是, 先安装了windows, 然后用partition magic去慢慢分割
用我的硬碟作例子吧:
我的硬碟是80g
c我会10g, 用来安装os和software,
d我分配了30g, e我分配了40g, 你可以参考一下
每人需要不同, 一般d和e都是作为backup的, size没有关系


献花 x0 回到顶端 [4 楼] From:香港 电讯盈科 | Posted:2005-03-22 22:29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15833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