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著跟放手
常常覺得執著跟放手都需要很大的勇氣。
在追求自己的執著時,往往需要做出犧牲,而那樣的犧牲就叫做放手,在決定放手的時候,又經常是為了追逐別的。
想要天底下出現事事完美的好狀況,機率實在是低的可以,魚與熊掌有九成九的機會不可兼得。
這就是抉擇。
選了這個,就得放棄那個,要想兩手都抓,到頭來很可能發現自己落個什麼都沒得到的下場。
記得有一首歌的歌詞大概是這樣的
"如果全世界我都可以放棄,至少還有你值得我珍惜,也許全世界我也可以忘記,就是不願意失去你的消息。"
你,還有你的消息,可以說是執著,連全世界都比不上,而全世界就是抉擇中被歸類於可以放手的事物。
我無意探究選擇的正確與否,畢竟每個人都有不同的考量。
但是,在做出抉擇的時候,捨不得可以說是最容易出現的問題和苦惱。
捨不得。
說什麼都不可能就這樣捨棄一個對我們來說有重大意義的東西,不管它究竟能不能以金錢估價其價值。
可是硬要選呢?選擇愛情,還是麵包?
選擇轟轟烈烈,濃烈到死去活來的愛情,還是選擇平靜無波的恬淡關愛?
選擇能夠讓自己站上世界舞台的事業,還是選擇每天都可以開開心心的跟心愛的人一起吃晚餐?
選擇執著,還是放手?
有時候,放手是不得不然的選擇。
可是能夠完全放下的人不多。
一個朋友曾經說,"就讓時間告訴我們答案吧"。
我不這麼想。
時間只是療傷的工具,答案是人自己給的。
或許答案的殺傷力可以要了我們的命,可是我們選擇勇敢的接受它。
藉由口中的嘶喊和狂奔的淚水,我們知道自己心中所受的創痛,也可能因為深深的悲哀而造成精神上的麻痺,在他人看來,我們一點反應也沒有。
可是我們做出了選擇。
You choose something, and you lose something else.
Thats trade-off.
我們選擇了自己,放棄看起來很重要的事物,例如說愛情。
我們放棄了自己,選擇了對我們來說甚至強過生命的東西,例如說愛情。
說來說去,執著的東西不同而已。
在選擇之後,往往是因為後悔而讓我們質疑當初那種痛下決心的勇氣。
幾年之後,悔恨放棄了美好世界的一切,只為了追求與他的愛情。
幾年之後,悔恨放棄了一個好男人,說是追求自己的成就,可是現在自己站在頂樓辦公室的落地窗前,又如何?
兩者之間真的不能兼得嗎?
也許我們可以說,選擇的本質就是一種矛盾。
站在叉路口,做出了抉擇,就是我們下定決心要走向看起來是最好答案的道路。
人常說,要看自己得到了什麼,不要看自己失去了什麼。
可是之所以會有這樣的話出現,就代表人一定會想自己失去了什麼。
如果說在執著或是放手之中必須做出選擇,只不過是決定要把創口放=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