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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 癌症患者的急转诊
继邱姓女童事件后,重大伤病的急转诊制引起各界注意,而专门医院是否应为紧急医疗责任医院?本文作者分享个人所见所闻。
急诊来了一位女病人,全身疼痛、黄疸,自称是乳癌。病人说,原来看病的医学中心医师叫她回家。因为没有了后续关怀,病人认为是叫她回家等死?与其如此,不如到其他医院看看!
这是过去15年来我们在治癌中心医院时常碰到的状况,很多长期在大型医院、医学中心接受治疗的末期癌症病人,以该院没有病床或不再做任何治疗为由,让病人自己到处找病床或急诊就医的状况。这对一个生命有限的病人及其家属而言,真的好残忍!
临危授命 左右为难
以这位女士为例,癌症医院的急诊医师,没有她过去所有的就医纪录及目前肿瘤侵犯位置?也没有正确诊断和病理?真的很难做到最适切的处置。急诊医师很无奈地说:总不能凭病人身上一张重大伤病卡,就转给肿瘤内科打Taxotere(欧洲紫杉醇)吧?
癌症是重症但非急症,其发生是慢性且复杂的。很多急诊医师无法处理这类病人,且希望病人留在原诊治医院,原因至少包括:
1.不知道肿瘤侵犯的范围有多大多严重。因如果重新做过所有检查,不但旷日费时浪费资源,病人还须忍受检查的痛苦煎熬。
2.不知道以前所有的治疗纪录。例如:化学治疗用过什么药?剂量多少?有些肿瘤有抗药性,多给,病人除了副作用以外得不到任何好处。另外,药物过量也会造成心脏肾脏神经毒性等器官伤害,例如乳癌常用的小红莓,使用过量病人会有心脏衰竭的危险。
3.不知放射治疗的照射部位及剂量。以急诊放射治疗最常见的脊髓转移为例,病人如果再次治疗可能会有瘫痪的永久性伤害。
癌症治疗第二意见 不该从急诊获得
黄女士要求处理黄疸及疼痛问题,但对急诊医师而言,她的黄疸可能是肝脏转移,可能是化学药物引起,可能是B型肝炎,可能是胆结石……,没有病人过去详尽的就医过程,开过的刀,术式为何等通盘纪录,急诊医师除了止痛药外,也无法为病人转诊至整合医疗团队,去询问各专科医师们的意见,让病人得到最佳建议的治疗。
一般来说,癌症病人若想要谘询第二意见应从一般门诊获得而非急诊。基于病人权益考量,癌症病人的急重症就表示当时病人的状况非常紧急,每一分秒都是她的救命关键,让病人回到资料完整的原来诊治医院,做紧急处理,实在是毋庸置疑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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