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1119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悟劍客 手機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 鮮花 x127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小說][分享] 賣夢的阿婆
阿婆賣夢..我們呢..76歲的她..做了那麼多..而我們呢?

很令人動容的真人真事喔...

2001年10月24日當我們第一眼
看到阿婆的自助餐廳的時候還以為自己找錯地方呢
以為自己是走進一個工地的廚房一個受僱的歐巴桑正在準備免費的午餐
 等待忙了一個早上的工人讓他們填飽肚子不過話說回來
 這樣的印象跟事實其實相去不遠
 經營這家沒有招牌的自助餐廳的阿婆
 莊朱玉女女士唯一的經營哲學就是十元讓你吃到飽

今天七十六歲的他
 從早期的一碗飯一道菜幾毛錢吃到飽
 到現在
 無論老少一律十元讓你吃到飽 再笨的人一看也知道
 是穩賠不賺
 可是阿婆就這樣
完全違背商業原則的經營了四十八年
 半買半送賣越多賠越多阿婆卻無怨無悔唯一的理由是
 做工的人其他地方吃不起啦不吃會餓死啦就這麼簡單

”現在這裡的工人比較沒錢”
 ”有時候都欠我”
 ”欠都沒還的”
 ”別人會不讓他們吃”
 ”但是沒吃會餓死耶”
 ”沒辦法呀”別人是賣田養兒子
 他是賣房子養別人的兒子
 難怪自己的兒子一直喊停
 問題是阿婆還是怕有人會餓死
 所以唸別人去唸還是自己煮自己的
 到現在仍然每天一到早就到這一間
 根本不像個店的店裡面
 略作準備之後推著車子去菜市場備辦菜色

買菜車
是孫子用過退休的嬰兒車
腳上穿的
只是家裡沒人穿
閒在那邊的粉紅色的雨鞋
然後又開始另外一天
通常注定賠錢的生意
不過不要看阿婆對自己隨便
對食客大方
買菜則是精挑細選斤斤計較
 不過賣菜的小販都知道
 阿婆做的是賠本生意吧
 因此在價錢跟斤兩上
 通常也是共襄盛舉
 甚至有時候
 也讓阿婆賒賒欠欠
 他們說
 跟阿婆一起做公德啦

賣菜的歐里桑還告訴我們說
前一陣子阿婆因為左眼白內障開刀
 休息了一陣
 最近才又開始賣
 那一陣子每到中午
 就有一堆人在他的餐廳附近
 不死心的徘徊張望
 他說阿婆沒賣
 也沒聽說有人餓死
 可是就阿婆自己擔心
 他還說
 阿婆以前身體還好的時候
 每天一大早
 還會去附近的工廠打零工
 賺錢貼補每一天的支出

不過這一些事
阿婆倒沒有跟我們說
只是一邊忙著煎炒煮炸
一邊邀我們中午要留下來吃飯
他要請客
他說人要吃飽才有力氣做事
”我一輩子賺的”
”都沒有房子了”
”都賣完了”
”現在我住的都是我兒子的”
”你本來幾間房子”
”七間”
”我們人生在世就是要做”
”人家養我們我們養人家”
知識一點的講法
應該說是
人人為我我為人人吧
不過懂大家都懂
問題是誰做到了
誰像沒有唸什麼書的阿婆一樣
做的這麼理所當然

午飯時間到了
 食客們該來的都來了
 沒有招呼
 沒有問價講價
 沒有虛偽的客套
 吃阿婆的飯十幾二十年了
阿婆都已經像自己的媽媽了
 謝什麼
 而且誰該謝誰
 其實也搞不清楚

白飯一大碗公
 附贈免費的魚骨豆腐湯
 想吃好一點的
 
 不管暈素 十塊吃到飽沒錢還可以賒
 下午又有體力去討生活
 而且賒多了阿婆也不會催帳
 老實說
 只怕人家沒飯吃會餓死的人
 哪還有記帳的概念

阿婆說
 生意好的時候
 一天大概有一百多個客人
 桌椅不夠用
 有的人只好蹲在路邊吃
 阿婆說真不好意思
 我們說生意越好
 那你不是賠的越多
 阿婆說對呀
 但是人家來沒東西吃
 我會不好意思極了
 好像我們怕人家吃一樣
 反正是這樣的阿婆嘛
 我們哪有辦法
 用社會標準的價值觀
 去跟他討論他的生意

客人吃飯既然像回家一樣
 所以一切全自動
 自己盛飯自己舀湯自己算錢
 吃完之後自己收拾碗筷
 順便在水槽旁邊抹一把臉
 然後走人
 整個過程
 有的甚至連半句話都沒說
 真像個家
 不過這一天
 阿婆倒再三叮嚀每個食客
 明天要早一點來吃
 因為阿婆的孫女明天要訂婚
 中午時刻就要收攤回家
 晚來就吃不到了

阿婆的語氣就像叮嚀老朋友
 叮嚀自己的家人跟孩子
 四十幾年來
 阿婆瘦了自己飽了一大堆人
 問阿婆賺到什麼
 他說賺個心安的
 一天下來反而覺得是自己賺得了最多
 至少賺到"相信"兩個字
 終於相信
 是有人這樣在對待人的一個遠在高雄鹽埕埔
 沒唸過什麼書也不太認識字的歐巴桑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5-02-22 23:13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53405 second(s),query:15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