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694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viviali 手機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頭銜:路人甲路人甲
風雲人物
級別: 風雲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4 鮮花 x39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小說][分享] [轉貼]愛我請不要送我廚房
愛我請不要送我廚房

和昔日摯友共進早餐,分享她和未婚夫的互動模式,彷彿回到古代,時空錯亂。

為了配合男方的生涯規劃,她放棄熱愛的工作,參加師資學分班考試。

趁著假日,她前往未婚夫家中探望,接下來的假期安排,他全然安排妥當:

第一天,協助大掃除;第二天,看守夫家,因為其他人外出;第三天,拜

訪小姑家....。

而用餐儀式更勁爆:男性吃第一輪,女性吃第二輪;只是她現在是客人,

可以吃第一輪。她雖然覺得不對勁,但又覺得應該入境隨俗,應該努力學

習當好媳婦、好太太,努力感受未來夫家的好。

當她和未婚夫討論這些感覺時,他非常溫柔的說:「妳還沒長大,等結婚

以後就習慣了。我已經在爸媽家附近買了房子,也請人裝潢了一間漂亮的

廚房送給妳。」

 

從摯友未婚夫溫柔的話語裡,我閱讀到的是包裹糖衣的父權宰制合理化。

在假期的安排活動上,女性沒有自己的時間自主權;在外來居住點上,女性

來不及發表意見;在溝通互動上,以哄騙寵物的思考,更是意識形態偏差。

其實沒有人真會去計較誰吃第一輪飯,關鍵是背後的價值觀,擅自為另一人

做決定而覺得理所當然,就是剝削。不是每個人都喜歡烹飪,料理三餐更不是

* 女性的天職,請不要用愛情的名義送對方廚房。

廚房事件不久後,在某報的心理諮詢專欄,看到一個家庭主婦想出國進修

(女方家長願意支付所有費用),但先生不同意,幾經爭吵,先生有條件同意:

只能在台北念碩士,而且晚上必需回家煮晚飯。專家給的建議是:妳願意在國內

念碩士當然是最好,若不能回家做晚飯,可以在當天早上或前一天晚上先做好,

爸爸帶著小孩熱菜先吃,也可以一起去接晚歸的媽媽。

 

彷彿成為公式:婚姻有問題,妻子求助,得到的武林祕笈是委曲求全。其實是

* 先生需要再教育,但誰能告訴他?

 

真正的女權並不是要每個女人都走出廚房,成為獨當一面的女強人。

 

真正的女權只是讓人就是人,不分男女,都能不被物化、不被視為次等,都有

* 為自己做主的權利。

 

有的女人喜歡做家事,喜歡待在家裡,認為先生孩子就是她的生活重心。

* 這沒有什麼不好,只要是出於她的自由意志。

 

但也有的女人熱愛自己的工作,喜歡不斷進修、追求新知,這更沒有什麼

不對,任何人都沒有權利用「照顧家庭」的藉口硬生生綁住她。

 

與其送一間美麗的廚房,不如給一個小小的書房。

 

並不是說我排斥下廚房。老實說,我喜歡親手為心愛的人做飯、喜歡看他

 

津津有味吃著的模樣。但那並不表示我「一定」得為他料理三餐。我做,

 

是因為愛他,而不是責任或義務。飯由我做,碗盤他洗,因為我們都同意

那不是任何單獨一方的事情。

 

 

同樣的道理,當一男一女組成了一個家,所有的家事應該是兩人共同分擔,

 

而不是單獨一方的責任。曾經聽過很可笑的說法,一個男人頗為自豪的說:

 

「我可以算是新好男人吧,因為我會『幫』我太太倒垃圾。」那個『幫』字

 

擺明了他根本就認為倒垃圾是他太太的事,事實上,垃圾又不是他太太一個人

* 製造出來的。

 

在婚姻或男女關係中,很多女人根本是過著次等人的生活。

 

她沒有自己的定位,地位比菲傭還不如。菲傭至少還支薪!而她呢?

* 即使白天有工作,下班後還不是得家事一肩挑!

 

她沒有自己的空間。婚前在家裡至少有自己的房間,婚後卻得跟先生共用

 

一個房間。想獨處時能躲到哪兒去?似乎只有廚房了。

 

更慘的是,她連自己的人生都沒了。原本多大的理想抱負,結婚後在夫家

 

長輩或丈夫「家裡誰照顧?」的大帽子下,全得乖乖的放棄了。

 

悲哀的是,大多數過著次等人生活的女人,卻習以為常,或是誤認為婚姻

本就是如此。

 

憑什麼先生想進修時太太得無條件的支持、得獨力帶孩子兼賺錢養活

 

一個家、得不讓生活雜務干擾到他;但當太太有心上進時,卻要委曲求全

 

三頭六臂、兼顧家庭孩子老公和課業、還得受到百般打壓?

 

憑什麼男人專心於工作叫做有上進心,女人熱愛工作卻是不顧家庭?

 

憑什麼在一個家庭裡先生可以有自己的書房,太太卻只能在廚房裡擺張

小桌子湊合著用?

 

* 憑什麼結婚一定要住到男方家?

 

憑什麼婚後女性得改變自己幾十年的習慣,去迎合男方家人的心意,男性

卻連多到女方家中走動都嫌麻煩?

 

 

很多男女之間似是而非的觀念,深思之後會有悲哀的感觸。千萬不要讓

自己對這樣的環境習以為常。

 

* 女人,大可以不要過得那麼委曲。

 

如果妳目前的男友就是那樣的男人,會阻礙妳成長、認為犧牲奉獻照顧家庭

 

是女人的責任,那還不如早日離開他。(當然,如果妳也有與他相同的觀念,

* 那就另當別論)

 

 

如果妳考慮與另一個男人攜手共度一生,不管是同居或結婚,請一定堅持在家

 

中為自己留一處空間,不是廚房,而是書房。書房空間大小並不重要,書房是

 

不是用來讀書也不重要,重要的是,那得是完完全全屬於妳一個人的地方,

* 其他人未得妳的允許不得擅入。

 

 

那麼,至少至少,當妳想要獨處的時候,可以不必可憐兮兮的窩在廚房。

 



幸福是一種感覺。
沒有道理,沒有原因。
當我看見你,甜美的微笑自然湧上眉間,
那就是一種幸福。
來自於你給的,幸福。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5-02-22 09:15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66031 second(s),query:15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