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1668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cinnamon6588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25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文章表情[健康] 元氣生活館~大麥苗粉 增加免疫力ㄉ好幫手
綠色,總是蘊含著豐富的生命力,來自大地精華的綠色植物,更是生命的守衛者。大麥苗粉中含有豐富的葉綠素、抗氧化酵素以及其他的營養素,目前經由醫學界研究確定,具有抗癌、保護肝臟、增強細胞活力的保健功效,也因此在保健食品的領域中,佔有一席重要的地位。據研究顯示,葉綠素與維生素C、維生素E、及β-胡蘿蔔素相比,葉綠素降低致癌物質毒性的效果更好。現在就讓我們一起來認識這對健康有益的綠色奇蹟-大麥苗粉。


大麥苗粉與抗癌

  大麥苗粉並不是以化學藥物、強制性的外力來抗癌,而是強化我們正常細胞的免疫能力,來恢復人體自我保護功能。以最原始、最自然的方式,抑制致癌細胞的發生,有效阻斷致癌細胞轉型與惡化,而達成防癌、抗癌的目的。因此大麥苗並不會破壞正常細胞,反而有加強正常細胞防禦、修護功能的效果。


大麥苗粉與肝功能

  肝臟是人體最重要的廢物處理廠,也因此隨時面對極嚴苛的考驗。血液中的GOT、GPT數值若升高,通常表示肝臟功能正在惡化當中。根據一些臨床研究顯示,許多個案在進食富含抗氧化成分的大麥苗粉後,肝功能都有恢復健康的現象。而在實驗動物病理組織的切片上也發現,抗氧化活性成分不論對急性肝損傷或慢性肝病變,都有保護的功效。一般認為,最大的功臣與大麥苗粉中所富含的抗氧化酵素有關。


抗氧化小先鋒Pre-SOD & 2-O-GIV

除了含有豐富的營養素之外,存在大麥苗當中最寶貴的成分,是它豐富的抗氧化酵素。而其中被稱為Pre-SOD或SOD-like的酵素,是最被生理生化學家所重視的成分。大麥苗粉含有豐富的Pre-SOD,是抗氧化酵素SOD的前趨物,可在人體內轉換成有效的SOD之後,再進行協助人體消除自由基。因此對許多與過氧化相關的慢性疾病,例如:血管疾病、肝腎病變、糖尿病、癌症等的防治,皆具有不錯的效果。

  除了Pre-SOD的抗自由基作用外,大麥苗中的另一個抗氧化成分「2-O-GIV」,是屬於黃酮類家族的一份子,「2-O-GIV」對紫外線的抗氧化效果極佳,甚至是同劑量維他命E的500倍之多。因此建議常日曬或有曬斑的人,可以試試大麥苗粉。


血紅素的小幫手

  血液中的紅血球,最主要的生理功能是:攜帶養分及氧氣,供給細胞所需。貧血是女性體質虛弱的原因之一,因為貧血的現象會造成細胞缺氧、新陳代謝不佳。葉綠素與人體血液中的血紅素構造極為類似,只差其結構中心的攜氧離子,血紅素是鐵離子而葉綠素是鎂離子。補充富含葉綠素的大麥苗粉,可以協助血紅素作用,促進體內新陳代謝,以及細胞廢棄物的排除。


痛風、減重者的輔助食品

在中老年男性與減重者的族群中,有很多高尿酸的個案。高尿酸容易導致痛風的發作,主要是因尿酸代謝不佳,導致「尿酸結晶」沈積於關節間引發關節發炎疼痛。「大麥苗粉」是屬於礦物質豐富的鹼性食物,可鹼化血液及尿液,增加尿酸的排泄,因此對於降低痛風發作方面很有幫助。一般建議:每日3~4大匙大麥苗粉(約30~40公克),可有效達到降低尿酸濃度之作用。另外,減重時的代謝廢物常會造成酸性體質,使人容易感覺疲勞、代謝率降低。適當補充大麥苗粉,可以平衡體內酸鹼值,使減重更順利。


保存須知

  新鮮的大麥苗粉是鮮綠色,可是在台灣溫熱潮濕的環境下,開罐後一至兩個月便會呈現黃綠色澤。這是因為葉綠素容易因氧化脫鎂而變成黃色的葉黃素,並失去活性。這就好像新鮮的葉菜是鮮綠色的,而枯掉、不新鮮的葉菜則呈現枯黃顏色。建議消費者不妨在每次使用完後,立即放入乾燥、無光線照射的櫥櫃中,以保持大麥苗粉的新鮮度。若無法於一至二個月內使用完畢的話,可考慮放入冰箱冷藏室保存。


大麥苗粉的使用建議量

  每日攝取4~6茶匙(約12~20公克),分2~3次空腹食用,可減緩慢性病惡化、緩解不適。對於具有過敏體質及免疫力較差的人,若能同時攝取維生素C、E及β胡蘿蔔素,持續半年以上,通常會有明顯的體質改善作用。

表情



手把青秧插滿田,低頭便見水中天;心地清淨方為道,退步原來是向前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04-10-25 20:52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33590 second(s),query:15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