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1044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黑暗正義 手機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社區建設獎
頭銜:討海人討海人
風雲人物
級別: 風雲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30 鮮花 x236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資訊] 食品中防腐劑的毒
林口長庚醫院 林杰樑醫師

最近消基會連續發表國內的麵線、零食類,大多數含有過量的防腐劑,引起了廣大消費者的不安。事實上,食品防腐劑是防止因微生物及黴菌的作用,引起食品腐敗變質,延長食品保存期的一種食品添加劑,主要有預防食物中毒的好處。因此,加工的食品絕大多數有防腐劑。防腐劑分為無機和有機防腐劑兩大類。其中,無機防腐劑有亞硫酸鹽、焦亞硫酸鹽及二氧化硫; 硝酸鹽等。現已禁用的有硼酸、甲醛、水楊酸、苯酚、焦碳酸二乙脂等。在台灣最常被廣為「不當使用」之防腐劑有:硼砂(傳統市場中粽子、蝦類)、甲醛(同時具防腐、漂白作用)。一般而言,無機防腐劑毒性強,如硝酸鹽; 甲醛(福馬林)為致癌物質;二氧化硫、亞硫酸鹽,會引起嚴重的過敏反應(主要是呼吸道過敏),故一般國家都禁止在天然食物中如新鮮蔬果使用無機防腐劑。目前較廣泛使用的是毒性低的有機防腐劑。下面主要介紹有機防腐劑及其毒性。

1.苯甲酸及其鹽類 : 苯甲酸又稱安息香酸,因水中溶解度低,故大多數使用苯甲酸鈉、鉀兩種鹽類。根據WHO(1994)規定,使用苯甲酸鈉的限量為1.0g/kg(0.1%)。過量使用苯甲酸是造成產品不合格的主要原因。

苯甲酸進入人體後,大部分在9-15小時內,可與甘氨酸作用生成馬尿酸,從尿中排出,剩餘部分與葡萄糖化合而解毒。故符合標準者,對人體無害。因上述解毒作用是在肝臟內進行的,故肝功能不好的人不宜使用。過量食入苯甲酸則引起流口水、腹瀉、肚痛、心跳快等症 ..

訪客只能看到部份內容,免費 加入會員 或由臉書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內容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局域網對方和您在同一內部網 | Posted:2005-02-15 07:12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54693 second(s),query:15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